辽宁:尽快遏制生猪生产下降趋势 明年恢复正常
2019年,各地区要尽快遏制住生猪生产下降的趋势,实现恢复性增长,确保关键节点猪肉供应不出现短缺。
2020年,生猪生产恢复到正常水平。
2022年,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要进展,养殖规模化率达到58%左右。
2025年,产业素质明显提升,养殖规模化率达到65%以上,现代生猪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为稳定猪肉价格,辽宁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了《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上述内容便是《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发展目标。
11月25日,微信公众号“辽宁日报”发布了《实施意见》的部分内容。该《实施意见》总体要求称,“坚持走种养结合道路,坚持全产业链发展方向,坚决遏制生猪生产大幅度下滑势头,迅速恢复生猪生产,着眼长远建立现代生猪产业体系,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
具体而言,为解决“不敢养、没钱养、没地养”等问题,《实施意见》针对性地提出了多项措施。比如,2020年6月30日前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户)贷款贴息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在延长期内将建设资金贷款纳入贴息范围;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安排生猪养殖生产等。
此外,《实施意见》还在健全现代生猪流通体系、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创建现代生猪服务体系等方面提出要求。
譬如,《实施意见》要求除种猪和仔猪外,原则上活猪不跨大区域调运;引导生猪屠宰加工向养殖集中的辽西北等地转移,鼓励生猪就地就近屠宰,鼓励加工企业发展产品深加工,实现养殖、屠宰、加工匹配、产供销顺畅衔接。
辽宁省要求各地认真贯彻“稳定猪禽生产,大力发展牛羊驴”的总要求,进一步完善生猪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广大养猪场(户)按规划要求饲养,大力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并有效防止污染。沈阳、鞍山、锦州、阜新、铁岭、朝阳等地,要根据承载能力积极创造条件引进大型养猪企业,积极推广“公司+家庭猪场”模式,让大型企业成为辽宁养猪业新的增长点。
此前,9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从促进生产、加快恢复、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保障种猪、仔猪及生猪产品有序调运,持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加强生猪产销监测,完善市场调控机制等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要求。
之后,安徽、山东、江苏等多个省份相继出台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指导性措施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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