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近日,西藏自治区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林芝市工布江达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刘楠楠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7月至2018年8月,刘楠楠先后11次通过微信红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4800元。同时,刘楠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刘楠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昌都市政府总值班室副主任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苏磊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5月至10月,苏磊多次接受其管理服务对象贾某安排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共计消费7155元。时任昌都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服务中心科员张小斌、市政府办公室会务联络科副科长王俊刚、卡若区疾控中心副主任赵仲斌3人一同参与相关娱乐活动。时任昌都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李永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干部教育监管不到位,对该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3月,苏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2020年5月,张小斌、王俊刚、赵仲斌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李永刚被提醒谈话。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原局长格桑、二级主任科员岗珍违反工作纪律、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4月9日下午,格桑、岗珍及该局其他工作人员共6人脱岗在拉萨市某饭店就餐。当晚就餐结束后,岗珍电话通知单位驾驶员驾驶公车接格桑,在返回途中被检查组现场发现。格桑在检查组出示证件并要求其下车接受检查时,未下车接受检查,并指使驾驶员离开检查现场。2020年5月,格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免去其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局长职务;岗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