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9月24日消息,近日,运城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 平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荆彦平等人违规要求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0年4月14日,荆彦平等7人,在全县开展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整治期间,违规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提供宴请,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5月,荆彦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被责令个人负担相关费用。
2。 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综合股原股长赵平德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9年9月至2020年5月,赵平德在某村实施“煤改气”工程过程中,先后7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宴请;违规收受壁挂炉经销商赠送的烟酒等礼品,价值共计1200元。此外,赵平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8月,赵平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3。 盐湖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工作人员师永红违规操办其子婚事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8年12月,师永红在为其子操办婚事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申报,先后分4次设宴30桌,并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违规收受礼金。2020年7月,师永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4。 盐湖区三路里镇墩张村党支部副书记刘红九违规为其孙操办满月宴问题。2019年1月,刘红九无视组织的劝阻提醒,执意为其孙举办满月宴,设宴20桌,并违规收受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刘红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5。 河津市僧楼镇张吴村党支部委员兼红白理事会成员崔效芳违规操办女儿婚庆事宜问题。2019年10月4日,崔效芳在为其女操办婚事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申报,设宴60桌,并违规收受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4月,崔效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运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