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香美代表:应立法完善新发传染病疫情防控措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是继SARS疫情后,我国遭遇的第二次新发传染病暴发,此次疫情严重威胁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也给国民经济发展造成了重大影响。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解放军总医院国家重点学科肾脏病科名誉主任陈香美。受访者供图(央广网发)
科技日报记者了解到,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解放军总医院肾脏病专家陈香美多年来一直关注国家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此次两会,陈香美围绕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
陈香美表示:“如何应对新发传染病或不明原因传染病的大暴发,尤其是如何从法律角度完善对新发传染病疫情的防控措施是一个重大命题。”
目前,我国只有以公共卫生与医政管理为主的单个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
“这导致不同的法律细则之间如何协调一致具有很大的难度。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卫生行政部门、防疫部门、医疗机构、科研单位协调配合,进行迅速有效地识别、上报、应急反应。”她表示,“因此,应按照新的形势将现有公共卫生领域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建立专门公共卫生法,保障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严格的法律依据。”
陈香美建议,应加快公共卫生基本法的研究,优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完善主动预防型的应急响应体系。
她认为,应该从法律层面加强公共卫生事业建设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并制订专门法律条款,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御体系建设。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广大医务人员义无反顾冲上抗击疫情的一线。但人们也注意到,近年来,医闹、暴力伤医等事件依然时有发生,医护人员的社会认可度、社会地位等方面依然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对此,陈香美指出,应该采取长效措施,切实提高医护人员安全保障和社会尊崇,并提出了进一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法律责任等相关建议。
“对于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一线的医务人员,应给予更优厚的物质补偿和更高规格的精神奖励。可以建立医护纪念馆,成立抗疫英雄慈善基金,为牺牲的英雄家属,提供持续的抚恤,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正能量氛围。”陈香美说。
来源: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