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五一”开始严查生活垃圾混堆混放
新京报讯(记者 黄哲程)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昨日下午,记者在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目前北京市保障新版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已经基本到位。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李如刚介绍,为配合新版条例实施,北京市垃圾分类减量四个实施办法已印发,包括党政机关社会单位、居住小区、收集运输处理、垃圾减量等四个配套实施办法,明确了各项管理标准、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制定了各区生活垃圾源头总量控制计划。
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将从5月1日至7月31日,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活垃圾强化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生活垃圾混堆混放、收运企业混装混运等行为。
市文化和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副处长乔剑平介绍,北京将对城区内的等级旅游景区垃圾分类硬件设施升级改造,从现有的“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两类设置,增加到“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类设置,并做好每种垃圾涵盖范围标识更换,争取在2020年5月1日前全部落实到位。到2020年年底前,将远郊区的等级景区垃圾分类硬件设施改造到位。
记者从北京市城管委了解到,《北京市餐饮服务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目录》《北京市宾馆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用品目录》近日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北京市餐饮服务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目录包括:筷子、勺子、刀具、叉子,外卖平台默认“不勾选=不需要”模式。北京市宾馆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用品目录包括:牙刷、梳子、浴擦、剃须刀、指甲锉、鞋擦。
此外,5月1日起,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重点在农贸市场、便利店、超市等商品零售场所,开展为期3个月的塑料袋专项整治行动,对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以及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根据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禁止在北京市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塑料购物袋的厚度应不小于0.025mm。
新京报记者 黄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