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战钢锯岭》美国罪感文化与日本耻感文化狭
导语:
忘了在哪里看到过美国士兵和日本士兵的差别,同样的命令“向前走!”,下给同时站在高处,面朝悬崖的两国士兵,会看到不同的结果。
日本士兵会一直往前走,然后掉下悬崖摔死。
美国士兵则会在到达悬崖边时,未经命令,自觉改成“原地踏步”。
我想,这是两个国家、两个民族最根本的差别。我们能在电影《血战钢锯岭》的许多场景中,找到这种差别的影子。
戴斯蒙德 道斯的一生:戴斯蒙德的父亲是二战时幸存下来的老兵,由于看到死亡的现场和玩伴的离去,他变得性情暴戾,酗酒打骂妻儿,信仰上帝的妻子每一次都原谅了一心求死的悲伤的丈夫。
可是看见母亲被父亲伤害,怒发冲冠的小戴斯蒙德曾经差点失手开枪,杀了自己的亲身父亲。他说,在他心里,他已经杀死了自己的父亲。为此他后悔不已,向心中的上帝发誓,永不再触碰枪支。
后来戴斯蒙德的哥哥去服了兵役,尽管父母不同意。
戴斯蒙德无意间救了一个受伤的小男孩,送他去医院后遇到了他一生挚爱,多萝西 舒特。他在爱面前表现得英勇无畏,两个人的笑脸都明媚极了,他们陷入爱河,约定终身。
却在新婚之前,决定去参军。对于自己“不碰枪支,不杀人”的誓言,他给自己找了一个完美的去处,成为军医去救人。
他的新兵营训练成绩优异,除了枪械考核的项目。
他被一级一级的领导约谈,被同期的战友群殴而浑身伤痕,被指派去帮厨和刷马桶,最后长官甚至都明言了“你不适合这里,离开吧。”
但所有的苛待和委屈,都没有击垮他心底想成为一名军人,为这场正义的战争贡献热血的信仰。
他在婚礼当天,被为难不允许出军营,理由是没有枪械训练成绩。甚至被扣进小黑屋,被告上军事法庭。剧情的反转来源于他的父亲,一位幸存的一战老兵从前任长官那儿拿到的手书。戴斯蒙德被判无罪,回归军营继续训练,并被分配至医疗组。
这一群新兵碰到的第一次实战,便是史上极其残酷的冲绳之战,争夺钢锯岭。
在真实的死亡面前,这群血气方刚的刺头们终于露出了凝重的表情。
他们后来亲历了日本军人的“自杀式攻击”,专对医务兵和伤兵的残忍,枪法熟练,地形精通,勇敢无畏,但求一死。
没有一个对生命仍然心存眷恋的人,面对这样地狱式的杀伐,能不害怕不动容。
但戴斯蒙德却在这样血腥残酷的环境下,在战友已经完全撤离后,在血肉横飞、硝烟弥漫的钢锯岭上,与日军斗智斗勇一整夜,救下了七十多位伤兵,甚至还包括了几名日本伤兵。他成了大家口中的“疯子”,却也第一次真正赢得了这群血性儿郎的尊敬。
最后一次开战之前,指挥官甚至专门给戴斯蒙德10分钟时间祈祷,战时的十分钟,是多么奢侈的时间啊!然而大家都心甘情愿地等着,因为只有戴斯蒙德在场,士兵们才敢真的义无反顾地流血向前,他成了众人心中最后的依靠,不抛弃不放弃的终极践行者。
最终,他一踢一扔,在两颗已经点燃的炮弹下,救下战友而自己身负重伤,被担架抬走。
故事收尾。
美国:罪感文化下的精神自由美国文化是一种典型的西方罪感文化,一个人如果违背了上帝的戒律和社会的道德标准,他的内心会有极其强烈的罪恶感。但这种罪恶感可以通过忏悔和赎罪来坚强压力,他们也相信上帝会选择相信和原谅。
从小生活在信仰基督教的家庭里,尽管读书不多的戴斯蒙德,却有着清晰的价值认知和是非观念。他终其一生追求的,都是信仰里的自由。
在美国那个崇尚精神自由与个性独立的国度里,允许存在像戴斯蒙德一样的“自由”人,他拥有自己坚定的信仰并且矢志不渝。
可是何为自由?又何以自由?
比较认可复旦大学陈果老师的定义:自由不是你想做什么就能去做什么,而是你不能做什么的时候,你能不做。
前者是一种“放纵式”的自由,缺少约束与理性,长远来看未必有利于对自由的追求。而后者讲究对自我欲望克制之后的坦然,无欲无求自然自由自在,这恰是最难的境界。
这样的自由必基于对自我深深的领悟。而这种深刻的领悟,需要一个能引导人去体会自我喜怒哀乐的生活环境。
戴斯蒙德出生在了开放与保守并存的年代,尽管在父亲的家庭暴力之下,他也仍然被完整温柔地爱着,心中的信仰一直指引着他找寻人生的方向,从未迷失。
他从原生家庭的“家暴”阴影中,活成了阳光明媚、积极健康的大男孩;他勇敢大胆地追求一见钟情的女孩,寻到了不离不弃、相伴一生的恋人;他意识到保家卫国的正义之战是热血男儿义不容辞之事,终寻到了不杀人只救人的参军方式;他在军营受尽白眼与屈辱,却还是一边坚守信仰,一边完成着救人的使命。
他最终活成了自己渴望成为的人,也寻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他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
命运降临在他身上成长的委屈和战争的苦难,最后都以相濡以沫的爱情来补偿与成全了。
日本:耻感文化里的菊与刀著名的讲述日本文化的书《菊与刀》,是一位美国人类学教授写的,他被誉为“比日本人更懂日本人”。
“菊”是日本皇室家徽,“刀”代表武士道文化。菊与刀象征了日本极其矛盾的双重文化,“爱美又黩武,尚礼又好斗,喜新而又顽固,服从而又不训”。
区别于西方的罪感文化,日本人的文化是耻感文化。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只要不良的行为没有被公之于众,他就不会感到羞耻。因此最要紧的是隐藏,以维持自己的正义形象。公开忏悔只会让自己更加受辱,不会得到解脱。
为什么日本人对天皇的忠心,致死不渝?
日本的“忠孝”文化来源于中国的传统儒学,然而中国文化里的“忠”是对“仁”君,若是君不仁便可不忠。日本人却在传承的过程中丢掉了最关键的“仁”,才导致几千年来死心塌地的全民“愚忠”。
所以日本士兵在临死前,都高呼天皇陛下的尊号,英勇赴义。不得不说,这是一种极强的阿Q精神,他们给了自己一个看似高尚的理由,可以不顾一切地去做任何事,哪怕伤人性命或丢掉性命。
那为什么日本士兵即便知道战败将至,还是会发动自杀式袭击?
因为他们心中根深蒂固地认为:战败便名声丧尽,是一种耻辱,理应自杀。
所以在钢锯岭最终被占领后,日军的最高指挥官,在极其严肃的仪式下,挥刀剖腹而死。剩余走出来的士兵,尽管衣衫褪尽,却仍手握炸弹负隅顽抗。直到死的那一刻,也保持着“近我者死”的危险姿态,像极了一群地狱里来的伏地魔。
这场战争的最后,日本人输了。
但不可否认,美军为赢得这场战争,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而日本军人的确是一群极难对付的人,某种意义上值得敬重。
战争是兵刃的交锋,亦是文化的交锋一开始提到的美国士兵与日本士兵的差别,最大的地方在于美国文化对人的生命的尊重,而日本文化却是精神大于包括肉体生命在内的一切。
所以当美国士兵走到悬崖边,判断到对自我生命的威胁时,他会自发地停止对生命的伤害,因为生命大于服从。
而当日本士兵走到悬崖边时,他会跳下去,因为影响他长大的文化是,服从大于生命。
所以美日之战,不仅是武器、炮火、士兵与谋略的交锋,更是人文背景具有极大差异的人格的交锋。
戴斯蒙德待过的新兵训练营,那般的张狂姿态大概不会出现在日本的军营;而被群体殴打侮辱过的日本士兵,也大概不会像戴斯蒙德一般坚定勇敢地继续待在军营,若无其事地追求自己的生存价值。
美国文化是保护人性的,所以他们可能在战争伊始,都没有想象过活人的鲜血。但一旦这些恶魔伤害到自己的家国性命之时,他们的血性又立刻被激发,变得勇猛非常。
日本文化是唯精神的,所以执政者只要成功地给民众和士兵洗脑,灌输给他们忠诚与服从,“耻辱”文化的本性,自会推着他们去追逐胜利,不惜生命。
然而无论谁胜谁负,战争都是残酷的。戴斯蒙德靠着他的信仰救下了七十多位受伤的战友,但更多的美国士兵还是埋骨他乡。
最终吞下恶果的,还是普通的民众,那些未能参军的老幼病残和妇女,哪里都是一样,哀鸿遍野,断壁残垣,满目疮痍。
只盼望过去的教训能被铭记,世界能够长久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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