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娱乐 2020-06-08 17:59 的文章

黄有光:以“一妻多夫”应对“男多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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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有光:以“一妻多夫”应对“男多女少”

6月2日,网易财经发布黄有光教授对于男多女少现象,提出可以考虑“一妻多夫”制度,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

先说说黄有光教授的来头:

全球知名华裔经济学家、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特聘讲座教授、澳大利亚社会科学院院士。


下面截取了黄有光教授文章的部分段落:

一妻多夫的婚姻制有很长的历史与使用范围,包括到现代,尤其是在西藏。解放后,西藏的一妻多夫婚姻制才成为非法。我并不否认,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有很大的优点,包括对夫妻长期关系的促进和对小孩的抚养和教育的好处。如果不是男女比例严重失调,我也不会想到一妻多夫制。


其次,我也不是主张鼓励一妻多夫制,只是认为,面对男多女少,可能应该考虑允许一妻多夫的婚姻。我宁可有一个自己的妻子,不要和任何人共有一个妻子。然而,如果我是属于很可能娶不到妻子的人,那么面对下述选择:第一种是100%肯定可以和另外一位男人共同娶到一个共有的妻子;第二种是有50%的可能性可以娶到自己的妻子,也有50%可能终身娶不到妻子。如果这两个选项中的那位女子是同一个人或相差不多,也愿意共事二夫,那么,只要这位男子是和我类似可以合理相处的人,我肯定选择第一种。我同意,有些人可能宁可选择第二种。也同意,如果三角关系处理不好,共享可能比没有更糟。


然而,允许一妻多夫的婚姻,并不意味着大家都必须接受这安排。愿意一搏可以娶到自己的妻子的人,可以这么选择。拼搏很久而娶不到后,可以退而求其次,包括兄弟俩共同娶一个妻子(这种情形在以前相当多),或和一个合得来的朋友共同娶一个妻子。 然而,在现有法律下,这个选项是不存在的,至少是不合法,因而有许多额外成本的。如果有两个男子,愿意共同娶一个妻子,而这位女子也愿意,社会有什么理由不让他们选择一妻二夫的婚姻呢?


黄有光:以“一妻多夫”应对“男多女少”


关于黄教授提出“一妻多夫”的想法,我们来漫谈几点:

第一,男女比例失调到底有多严重。每100个女的,约有117个男的。大约会有数以几千万的适婚男子会找不到妻子。几千万是一个很大的体量,问题确实比较严重。

第二,黄有光是否能切实感受到中国的国情。黄教授祖籍广东潮州,但是出生在马来西亚,后来又去澳大利亚生活工作,他的国籍也是澳洲国籍。所以,个人觉得他可能缺乏中国国民对待感情和婚姻的同理心。他不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还是不太了解国情。

第三,黄教授还提出了“妓院合法化”,解决“男多女少”燃眉之急。他认为妓院合法化,起码可以满足一些男性的基本生理需求。个人觉得黄教授出发点是好的,却是个人生理需求也是个人权利,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大家试想一下,如果未来十年二十年,将有几千万男性为没有性生活而苦闷压抑着,我首先就会觉得社会安全度降低,强奸发生的概率会大大增加。如果有合法妓院成立,确实可以解决一部分人的个人需求,也增加社会稳定。


黄有光:以“一妻多夫”应对“男多女少”

但是,记得几年前东莞大张旗鼓的扫黄,把那些色情行业清扫的干干净净。说明色情行业本身确实是危害社会的,不然也不会那么大力度去清扫。作为一位已婚人士,我可能会想到,如果妓院合法化,可能会增加一些已婚男士去嫖娼的几率,毕竟古代烟花柳巷就生生不息的存在着,家花没有野花香,男人本性就喜欢这种夜生活。这样一来,就可能违背让单身汉解决问题的初衷。

第四,中国人对“一妻多夫”的接受程度如何。首先能想到的就是男性反对的声音,虽然现在都提倡“共享经济”,但是跟一个男人或者几个男人共享一个老婆,男人的自尊心上很难承受的。虽然也是有老婆的人,但是这种利与弊,快乐与痛苦,是相伴相依的。另外,女性对于“一妻多夫”的态度似乎要比男性温和很多,在知乎还有微博上,看到很多女性留言,感觉能做个“宠妃”挺好。也就是说还是有一部分女性乐于接受这种制度。

这种制度对于农村好处还是很多的,近些年来农村的“彩礼”要价越来越高,农村娶个媳妇动辄几十万,很多家里贫困的,为了凑彩礼,真的是东拼西凑。如果以后可以几个人“合力”供一个媳妇的彩礼,起码家庭的负担减轻了,但也可能产生弊端,就是女孩父母会加倍增加彩礼数目,彻底把嫁女儿变成一种敛财的工具。

黄有光:以“一妻多夫”应对“男多女少”

第五,现实社会存不存在“一妻多夫”的现象。确实存在,在一些偏远落后的农村,家里几个兄弟共有一个老婆也很多,那些女孩大多是被拐卖去的,身世都十分悲惨,以前经常有节目报道这类妇女拐卖的事件。至于黄教授提出的西藏自古就有“一妻多夫”,那也实在无法影响全国国情,不具备代表性。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西藏以前有过“一妻多夫”制度。


黄有光:以“一妻多夫”应对“男多女少”

第六,“一妻多夫”制度实行起来困难很大,现行法律肯定要大改。刑法中的重婚罪、聚众淫乱罪要重新界定,多人婚姻的生活形式肯定也是多样的,有些就不能再算为聚众淫乱了。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是否变得偏袒女性,女性被多个丈夫“众星拱月”似的爱戴,是否慢慢变得“女强男弱”,反而以后部分男性成为弱势群体,更需要法律权益的保护。

第七,家庭成员关系变得十分混乱。几个丈夫的父母之间怎么称呼,本来婆媳关系就难处,这下一个媳妇突然多出来几个婆婆,一个家庭充斥着这么多性格迥异的女人,想想都觉得头皮发麻。这几个家庭组成了一个大家庭,关系如此复杂,更加难相处,矛盾也会更多。

第八,关于孩子的问题。中国父母的观念传统,都像要儿子。那假设一个女人有三个丈夫,那她就会被要求最好生出来3个儿子,一个丈夫家一个是最好,但是很多女性不愿意生那么多孩子,而且生男生女不是完全可控的。再一个就是生出来的孩子,还要做亲子鉴定,看看是哪个丈夫的,一个家庭几个孩子的养育也很是问题。还有就是孩子很可能会跟母姓。还有在“一妻多夫”家庭长大的孩子,对他们的心灵有什么不良影响。

第九,关于财产问题。多人夫妻的财产划分以及遗嘱继承都要从新立法规定。

第十,开放性婚姻中的情感问题。两个丈夫在婚姻中相爱,是否合理合法。共妻会不会引发男性心中的嫉妒怨恨,提高情杀的几率。

大概就列举出一些能想到的问题吧,综上所述,觉得“一妻多夫”的制度难以践行。


黄有光:以“一妻多夫”应对“男多女少”


那针对“男多女少”有哪些稍微可行的方案呢?

个人觉得,妓院合法化是一个思路。

还有就是同性婚姻的合法化确立。毕竟同性恋在中国也是几千万的体量,不可小觑。

如果未来单身的几千万男性中,有一部分是同性恋,那么让他们的婚姻合法化,也能起到缓解的作用。

再一个就是引导“多生女少生男”,这样就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比如,生女孩的家庭,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补贴,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以及其他的奖励性政策,应该可以改变一些家庭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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