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晨败诉,范冰冰不服软,网友:霸气的范爷回
近日,李晨名誉侵权案败诉一事热度居高不下,久久占据热搜榜。事件内容很简单,早前网络流传一篇关于李晨的文章《渣男李晨现形记》。李晨第一时间对撰稿者进行了上诉,胜利后又将转发该文章的某网友也告上了法庭。
法院判决结果是转发娱乐圈明星相关文章并无明显不当……未构成侮辱和诽谤。李晨这次是白费功夫。没有十拿九稳,明星一般很少进行诉讼,估计李晨自己也没想到会败诉。
事件是由李晨起诉名誉权纠纷案开始的,在历经了数十个月的时间后,终于由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式公布了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写道,在李晨先后起诉的5位被告中,直接撰文的发布者有3位,转载者2位,其中4人被认定构成侵权,遂被要求对李晨进行赔偿,并书面道歉等。
而这5人中,有一位由于采取的是转载形式,并且转载时还添加了“理性讨论”的字眼,所以被认定为不具有主观恶意,且不构成侵权。言下之意就是这个人没有恶意人身攻击,所以李晨败诉了,此报道一出迅速占据了微博热搜榜第一的位置,吃瓜网友的评论大多也有点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态度,毕竟,这可是“第一位败诉的明星”,或多或少都有点过于讽刺,可想而知,作为公众人物被的害人李晨一定是咽不下这口恶气。
在4月16日下午,李晨对起诉网友侵犯名誉权却败诉的事情做出了回应。从微博中可以见到此案已经再次提起诉讼,目前案件正在二审中,一审判决中撰写文章的作者和账号已经因诽谤言论对李晨进行了道歉和赔偿了。在文中似乎能感觉到李晨字里行间透漏出的委屈,他也表示,如果今天放弃了对自己合法权益的维护,也就是对侵权者的纵容,因此坚决状告侵权者。
李晨的代理律师也表示,虽然在一审中,胜诉的网友转载时因添加了:文章真假不做评论……都来说说对李晨的印象等语句,被法院判定为理性讨论,不存在主观恶意,所以不构成侵权。但律师却认为,两位转载者虽然评论的表述不同,但都未对转载内容的真假作出明确判断,因此,李晨律师方认为这已经构成精神伤害。
微博一经发布,短短数小时就有上万条评论和几十万的点赞,其中不乏几千条评论仍在嘲讽李晨,其实想来网友之所以对李晨这件事有幸灾乐祸的态度,一方面是因为在败诉这件事上,李晨方面确实没有给出让人信服实锤。其次,最重要地是,虽然说“渣男”“插刀”这些词汇的确涉嫌侮辱艺人本身,李晨为维护自身名誉起诉自然也无可厚非,但毕竟“心形石头”等相关内容却是真正存在的。
那如果继续上诉的话,有律师表示,从维护司法裁判统一性、保证同案同判的角度而言,本案二审存在改判的可能。根据相关报道,针对案涉诽谤侵权文章的两名转发者,李晨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分别提起了诉讼,但由于转发配文不同,两个案件的一审的判决结果迥异。在两个案件中侵权行为人、行为特征、损害后果均相似的情况下,仅因为转发配文不同,同一法院作出不同判决的理由似乎不够充分。因此,在侵权文章的发布者和其他转载者均被判承担责任的情况下,为了维护裁判尺度的统一性,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作出调整的几率较大,也就是说,李晨仍有较大几率胜诉。
李晨名誉侵权案败诉一事,被一些网友调侃第一次看见明星败诉,还称要李晨反思一下是不是自己的问题。
相比之下,其前女友范冰冰最近人逢喜事精神爽。李晨忙着上诉败诉的事儿,范冰冰却忙着登上日本杂志的封面,工作安排的满满当当。虽然人是低调了,但杂志上的她依旧高调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