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能与韦世豪之间的矛盾已经纠缠多年,2014年韦世豪不顾鲁能青训队的劝阻,其家人和经纪人以一个蹩脚的理由"韦世豪不想踢球了"摆脱了鲁能的控制,离开了培养他8年的鲁能青训。这样尴尬又令人愤怒的告别激起了鲁能俱乐部的不满,特别是当韦世豪在回国加盟上港,代表上港攻破母校鲁能的球门后那肆意的庆祝,让鲁能对韦世豪的态度已经不再是言而无信那么简单了。鲁能若考虑是否起诉韦世豪,以讨回他违反合同约定造成的违约金,王振澳案则是鲁能的重点参考对象。
王振澳与韦世豪的经历类似,他早年在万达青训营训练,后被送往马竞青年队进行培养,期间王振澳与万达签订了合同,其内容大致是在王振澳必须在18岁时与万达签订劳动合同,由万达俱乐部决定王振澳的转会的事项。但是王振澳在2017年突然失联,再次出现他就已经加入了丹麦的瓦埃勒俱乐部。对此,气愤至极的万达一纸诉状把王振澳告上法庭,要求其赔付高达2002万违约金。对此,王振澳一方表示强烈反对,在去年10月,双方在法庭上同意调解,目前,王振澳仍然在瓦埃勒踢球,估计双方已经达成了合意。
王振澳一案与韦世豪现在的状况差不多一回事,无非是球员不认培养过程中与俱乐部达成的合同,趁着俱乐部不注意离开国内。由于距离太远,加上没有适合的国际条约加以约束,球队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球员离队而没有太好的办法。单从鲁能与韦世豪这件事来讲,只要鲁能能够拿得出合法有效的合同,那至少很难败诉。因为这其中存在着鲁能的合理期待,韦世豪虽然未成年,但是他的父母或者经纪人代理韦世豪签订合同时是有完全的责任能力的,这份合同难说无效、非法。
也正因如此,鲁能可以效仿王振澳一案向韦世豪索赔,当然,这件事鲁能并没有太在乎违约金的数额,更多的是想争个理。毕竟看到自小培养起来的球员成名后六亲不认,心里面肯定是不舒服的。之前鲁能足校党委书记谭朝晖在谈起韦世豪时又生气又遗憾,那种心情想必很难感同身受。另外,起诉韦世豪也是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在韦世豪的不良示范下,鲁能足校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小韦世豪",为了某些不正当、不符合市场规律的利益而擅自离队。阎子冉、高文奎、胡焜等小球员都强行离队,给鲁能青训造成了很大损失。
其实回过头来看,韦世豪当时的做法毫无必要。鲁能是一家十分为球员着想的俱乐部,从近几年的趋势来看,本来青训实力就很强大的鲁能很乐意将球员送到国外踢球,如果韦世豪和其经纪人能够与球队好好谈谈,韦世豪未必就不能出国留洋。但是至于为何韦世豪那么决绝的离队,到底发生了什么,除了他本人,谁也说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