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据新京报2月27日报道,湖北武汉刑释返京被确诊的黄某某曾涉及宜恩县水利水产局的“窝案”。黄某某等多次与同事合谋套取项目工程款,包括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款、椒园镇水田坝河堤恢复工程款、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工程款等。黄某某伙同他人共同贪污公款3起共计72.172万元,分得赃款36.512万元。一审法院认定,其构成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

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黄某某贪污罪刑罚与执行变更刑事裁定书显示,黄某某有两次减刑经历。第一次2017年9月27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第二次是因为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于2019年7月15日提出减刑建议书,报送武汉市中院审理后最终确定。据此裁定书,黄某某刑期自2011年4月18日起至2020年2月1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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