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据广西钦州交警1月16日通报,1月10日晚,农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桂NDY***轻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钦州市金海湾西大街宏进农贸市场门前时,在知道车身高度已经超过通行限制的前提下,竟然将车停于路面中央,并下车强行破坏限高架后,驾车离开。随即,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并将肇事司机农某某抓获归案,农某某对其损坏限高架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农某某因为其故意损毁交通设施的恶劣行径,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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