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飞越旅行在正常上班

“一天出一百张(海报)?我24小时不睡觉都做不出那么多。”

“那是你的事。”

最近,深圳飞越旅行的两位设计师有点“抓狂”。一份网络疯传的聊天记录显示,因为被公司创始人王小琴要求一天各自做100张图,两位设计师直接提出离职。事件在网络上火速发酵,登上了微博热搜和知乎全站热榜第一,引起大量争议和调侃。

猝不及防,王小琴成为2020年第一位“网红”。

事实上共150张 董事长:这很正常

事实上,两位设计师不止被要求一天做100张图,王小琴说“今天出100张各种款式的小年图,明天的早安图50张”。一共150张。并且王小琴还说,从小年开始到大年,初一到初八然后开工每天都需要做。按照150张图计算,如果24小时不停歇地工作,意味着每9分多钟就要完成一张。这样的工作量现实吗?大量舆论认为,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涉嫌变相要求员工离职。而王小琴说:“这个是公司的工作安排”、“设计行业都是加班的”。其公司董事长贾飞之后也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回应,“这很正常,去与留取决于员工”。

聊天记录中还显示,在设计师没有第一时间(8分钟内)再次回复工作安排时,王小琴说:“你们看到了吗?看到了要回复。安排工作都不回复的?”而当设计师回复以后,王小琴又说:“有这个时间来说这么多,赶紧去做事。这是上班时间,每一分钟都要用于工作。”

1月7日下午,记者通过知情人士联系到一位当事设计师,其不愿意接受采访。知情人士称,因为设计师把聊天记录传播出去,现在飞越旅行要告他侵犯名誉权。

公司目前仍在正常办公

记者拨打相关电话均无人接听

一周前,公众号“飞越旅行”发布了题为“十五年专注高端旅行,飞越旅行累计服务人次超千万”的推文,对其公司做了详细介绍。记者注意到,该公众号账号主体名为“深圳市君邦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介为“专业承接各类大型活动/策划/组织/接待,分享大型活动案例,提供最新的旅游咨询”,“隶属深圳市环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在王小琴的身份介绍中,该公众号写到,其是会奖旅游领导品牌“飞越旅行”掌门人,广东省口岸国际旅行社董事,深圳市环亚国际旅行社总经理,深圳市君邦天下文化传媒总经理。

飞越旅行的办公地址,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某大厦。记者看到,1月7日下午该司在正常办公,大门口的走廊显得很安静。记者多次拨打该司的前台电话、服务电话以及贾飞的个人电话,均无人接听。

业内人士

1天设计100张图不现实 真的设计师不会这样做

“对于设计师来说,这是不可能的。对于公司来说,这也是不负责任的。”供职于多所高校的教授级高级美术工艺师、创意中国设计联盟执行主席张震甫认为,除非是低质量的粗制滥造,1天设计100张图并不现实,“真的设计师不会做这种事,我做了40年设计,在我这里是不可能的”。

“一个设计稿是需要很多因素构成的。”张震甫表示,一天设计100张,无法合理权衡效率与质量,如果公司这么要求,也是对自身的不负责任,“毕竟设计是解决问题,而并不仅仅是“花里胡哨”的图纸。量体裁衣,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是解决问题的可行之道。”

律师说法

超出合理程度的工作量 员工有权利拒绝

关于加班和工作量,北京中友律师事务所陆骏秋律师认为,如果公司按照自己的经营实际,并且与员工进行协商之后,有限度的加班是合理的。而对于员工来说,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但如果显著超出合理程度的工作量,比如1天做100张海报,并不可以。“因此,员工(当事设计师)有休息的权利,有权利拒绝”,而且“正常上班、正常下班,员工不会侵犯到公司的权益,公司没有任何权利认为员工不胜任工作。”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认为,公司安排员工设计海报是基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约定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自然有领取劳动报酬的权利,但其对应的义务就是提供劳动服务,故公司安排员工设计海报本身并不违法及违反劳动合同;至于安排的劳动是否能完成及合理,员工完全可以通过正当的途径予以反映交涉。

关于当事设计师是否侵犯公司名誉权的问题,陆骏秋认为,如果不构成诽谤或侮辱,是不会侵犯其法人的名誉权。而作为员工来说,需要举证,“用证据来证明聊天记录的真实性。”

最后涉及到劳资双方的纠纷问题,郭刚律师建议:“双方遇到问题解决问题,就事论事,最好直接沟通交流,不要把矛盾扩大化,毕竟解决问题也遵循两点之间直线最短的法则。”

新/闻/快/评

中式霸道总裁:

没有乔布斯的命,得了乔布斯的病

“一天做100张图”火了。深圳飞越旅行的霸道总裁王小琴,要求公司的设计师“一天各自做100张图,做不完你就别干了”,这段微信聊天记录上了热搜。

当此事引发全网吐槽的时候,该公司另一霸道总裁贾飞出来补刀:“这很正常”,出品必须拿得出手,三张五张做不出效果,就做上100张试试——看来,这个公司的霸道总裁方法论都很一致。

这样的公司类似压榨“社畜”的动物园,员工长期得不到起码的尊重。而这种畸形的霸道文化在不少中国企业内部颇有市场,往往披上“狼性”“成长”的外衣。

比如,南昌一家公司的庆典上,公司让没有完成业绩的女员工两两面对面,跪在台上,互扇对方耳光。明明是对人格的侮辱和践踏,但是企业却振振有词,这是培养狼性文化。这种霸道总裁对于自己的变态浑然不觉,法律也没有及时提个醒。

说到霸道,苹果的乔布斯就是一位霸道总裁,据《乔布斯传》,乔布斯曾半夜在电话里冲设计师大喊大叫:“Not!XXXX!Blue!Enough!!”前面一句话是骂人的,后面意思就是不够蓝。设计师说:“你得告诉我到底想要什么东西,他们才能设计出来。”乔布斯说:“你们先设计出来,我才能判断。”

霸道总裁的句式有些形似,只不过这家深圳飞越旅行公司的注册资金只有10万元,小公司大霸道,没有乔布斯的命,得了乔布斯的病。注册资金10万元的公司老板,净搞邯郸学步,把霸道当成领导风格,把侮辱当成企业文化。

目前,涉事的设计师已经提出辞职,用脚投票,不过这可能是中了老板的套路。其实,霸道总裁下达这种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或者故意刁难,可能就是为了变相裁员,不想支付赔偿金,如果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反而让老板的恶意得逞。怎么办呢?理直气壮去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直接去法院起诉。去年底,最高法发布了修改后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网络上这段截图对话属实的话,完全可以作为维权的证据。对于蛮不讲理的霸道总裁,法律要给他们泼瓢凉水。

据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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