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来源:北京青年报
据广州铁路公安局1月8日通报,近日,惠州铁路公安处指挥中心接到惠城区法院警情通报,逃匿两年拒不执行惠城区法院判决人员王某从常州车站上K33次前往东莞。请该车惠铁乘警协助查找并实施抓捕。乘警长汪警官接到指令后,认真研究了拒不执行人员王某的基本情况。
王某,41岁,身材魁梧壮实,江西南昌人,并且有前科,常住东莞。2013年曾经在江西合同诈骗他人29万余元货物,被江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2017年在广东惠州与黄某发生借贷纠纷被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王某还钱,王某拒绝执行。然后在广东东莞、惠州、河源等地若无其事吃喝玩乐四处游玩,其中2017年8月在广东河源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一晃2年多过去,法院生效的判决无法执行。
警情就是命令,鉴于王某有诈骗和吸毒前科,身材魁梧壮实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具有一定的反侦查经验,他自知每逢年终岁末,债主会四处找他的。因此在列车上也有所提防,自以为换铺就可以躲过一劫,没想到还是被逮住了。当列车准时到达惠州站,乘警将其移交惠州市公安机关。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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