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摘要:对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而言,网络版权保护问题正成为媒体融合路上的新困扰。一方面,各种篡改新闻标题、二次剪辑等洗稿情况时有发生,媒体专注内容创作最终却为他人做了嫁衣;另一方面,媒体采集、制作海量原创文、图、音、视频内容,源源不断向各网络平台无偿输送,为融合而融合,结果几乎颗粒无收;同时,媒体对移动传播规则的水土不服,导致在创新、研发中出现侵权,并陷入诉讼。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媒体正视和加强网络版权保护、开发,建立全国媒体一体化网络版权平台,疏堵结合,实现有序传播、有价共享。

关键词:媒体融合;网络版权;应对策略

2019年年初,视觉中国黑洞照片版权事件将网络版权保护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引发媒体业界对如何走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之路的反思。在事件的处理过程中,虽然媒体发起了舆论声讨并引发执法部门对相关公司问责,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媒体在融合实践中遇到的网络版权保护问题。只有提高对网络版权保护、开发的重视程度,加强行业顶层设计,与技术创新、流程再造等一体化管理,进而推动建立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在内的全国媒体一体化网络版权平台,实现有序传播、有价共享,才能从根本上走出媒体网络版权困境。

一、当前困境

(一)原创内容被严重盗用

自主APP、官方微信、微博、头条号是当下传统媒体移动互联网传播的主要平台,新发布方式使传统媒体的时长限制、版面瓶颈不复存在,原创、爆款内容成为稀缺。在此背景下,一些实力弱的媒体和一些非新闻类公众号的每日推送,大多靠转载蹭热点。这个过程中,各种篡改新闻标题、二次剪辑和未经许可随意转载等洗稿情况时有发生。比如搜索“洗稿神器”,会出现大量商品信息,运用这类软件,只需输入主题,再起一个耸人听闻的标题,就可以拼凑出一篇“10万+”。据国家版权局《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发展报告(2018)》统计,2017年在中国法院起诉的著作权案件超过13万件,2018年微信公众号文章被侵权总量达302万次。这个数字实际上是被低估的,现实中原创作者更多时候会选择沉默,因为盗用者可能就是同城或系统内媒体,甚至连@一下都没有的转载,使原创作者、编辑哑巴吃黄连,积极性受到极大打击。

(二)版权资源流失司空见惯

新闻作品是媒体的核心资源和宝贵资产,然而,在扩大传播范围制造影响力的短期目标驱使下,一些媒体采集、制作的海量原创文、图、音、视频内容,源源不断向各网络平台主动无偿输送。这是典型传统媒体的单向传播思维,有助于短期内单一选题的推介,易形成以阅读量、点赞量、评论量等所谓量化的评价数据。但长远来看,为融合而融合,结果几乎颗粒无收,延伸传播链条的宏愿被无情斩断,专注内容创作最终却为他人做了嫁衣。同时,一些媒体的广告代理公司或合作制作公司,在媒体无力或无意识管理的情况下,借媒体身份擅自传播内容,或二次加工使用,造成版权资源跑冒滴漏。当进入媒体融合深水区,面对这样只赚吆喝不赚钱甚至被分吃唐僧肉的窘境,一些媒体需要认真思考和研究媒体内容的版权价值。打造新型主流媒体,需要善管核心资源,善用宝贵资产。

(三)版权确定复杂,维权成本高

媒体融合创新不止,版权边界也随之难测,而且很多问题没有司法先例可循。比如融合传播的分工链条较长,一个全媒体直播或创新短视频,要涉及前期策划、方案起草,中期视频拍摄、素材准备,音乐、动画、字幕合成准备,最后的推、拉流直播或后期其他全媒体形式刊播,以及互动阶段的评论、弹幕管理。这个过程,单个岗位很难独立完成,都是在跨部门甚至跨媒体合作基础上创意制作完成的。这个制作、传播、反馈过程有哪些环节涉及版权保护,业界也只是在初探阶段。在北京互联网法院2019年9月公布的一周年案例里,十几秒的短视频是否可以随意使用,图解电影是对电影的宣传还是剧透,这些问题都是在融合创新中经常遇到的,但如果不是专业法官的解读,恐怕很多媒体人自己很难理清版权保护的边界。这就导致一些传统媒体既是无辜的受害者,也容易在融合创新、研发中无意越界,成为侵权者,陷入多方诉讼,耗费精力。

除了版权不易确定,媒体保护手段也较匮乏。融媒环境中,维权对象是数以百万计的微信公众号、客户端、小程序等。面对海量数据,媒体版权保护大多还只是靠人工,对于大多媒体而言,维权的难点在于根本不知道谁在侵权,更别提追责。

【1】【2】

 

(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