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煌上煌的全资子公司因为排放污水总磷浓度超标被罚款100万元。

1月3日晚间,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002695,煌上煌)发布公告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建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煌上煌”)于近日收到的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对福建煌上煌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排放的污水进行取样监测时发现,福建煌上煌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排放污水总磷浓度超过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四中的一级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

依据相关规定,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对福建煌上煌做出责令立即改正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和罚款 100 万元的行政处罚。

煌上煌表示,福建煌上煌得知监测结果后,立即组织了相关部门负责人查明原因并采取了相应的解决措施。经查明,导致排放污水总磷浓度超标的主要原因为使用工业洗涤剂清洗车间地面不当导致。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福建煌上煌采取了如下主要措施:

1,立即停止使用现有洗涤剂,改为使用无磷型洗涤剂清洗地面。

2,添置先进的水样检测设备——智能型组合多参数水质测定仪,替换原先的水质检测设备,加强处理后水样监测,每天取样监测。并定期将样本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

3,对自行监测不合格废水进行回流污水处理池重新处理,直到自行监测达标后方能排放。

4,委托专业公司对污水管网彻底清理和定期清理。

煌上煌称,公司将加强管理、强化全体员工环保意识。公司以此次事件为典型,召开环保专题会议和培训,学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负责人、环保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车间操作人员和污水处理专职人员培训操作要点。强化员工的环保意识,同时强化员工考核,加强对内部责任人的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加强处罚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煌上煌于 2020年1月2日向福清市人民法院提请了行政讼诉。煌上煌向全资子公司福建煌上煌详细了解受到处罚的经过,公司认为由于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在环境执法的监测项目、采样监测等存在不规范情形,且根据不交叉执行原则,福建煌上煌应执行行业排放标准《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 不应执行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因此,公司已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向福清市人民法院提请了行政讼诉。

官网资料显示,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始创于1993年,由“南昌市皇上皇烤禽社”、“南昌市煌上煌烤禽总社”、“江西煌上煌烤卤有限公司”、“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有限公司”沿革发展而来。公司是一家以畜禽肉制品加工为主的食品加工企业,2012年9月5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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