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据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公安局公众号“墨竹警讯”12月19日消息,12月17日上午,墨竹工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在门巴乡德仲寺举行“1.15”德仲寺被盗文物归还仪式。按照县局党委的安排部署,县公安局副局长赤列索朗同志前往门巴乡德仲寺主持归还仪式,将12樽佛像(镀金铜怕珠多吉杰布像一尊、镀金铜不空成就佛像一尊、镀金铜无量寿佛坐像一尊、镀金铜释迦牟尼佛坐像一尊、合金铜金刚手立像一尊、合金铜不空成就佛坐像一尊、合金铜四臂观音坐像一尊、镀金铜无量寿佛坐像一尊、铜质释迦牟尼佛坐像一尊、铜质錾花莲花生大师像一尊、铜质宗咯巴大师像一尊、铜质祖师坐像一尊)如数返还给德仲寺,经鉴定12尊佛像中包含国家二级文物1件、国家三级文物2件、一般文物8件。

案件回顾:

2019年1月15日,墨竹工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德仲寺派出所报警称:“德仲寺佛像被盗,请求刑警大队派员开展案件侦破工作”。接案后,市、县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相继就此案做出重要指示,墨竹工卡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迅速成立了“1.15”文物盗窃案专案工作领导小组,强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1月15日,专案组通过调取案发时间视频监控、对现场及周边开展大量走访排查,迅速对嫌疑人作案时间、作案手段、体貌特征进行了初步确定,并有效掌握到案发前嫌疑人在主殿外围使用通讯工具以及遗留的物证等重要线索,在拉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等部门大力支持下,最终锁定了三名犯罪嫌疑人。通过对案件线索的深度梳理,抓捕时机成熟,2019年1月18日,在湖北省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明某、刘某、柯某三人抓获归案。

在强大的审讯攻势和铁证面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对1月15日,墨竹工卡县德仲寺经堂内实施文物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根据嫌疑人明某的交代的藏匿文物的大概位置,侦查人员于1月19日通过拉网式搜索在案发现场南侧山坡一处灌木下方将埋藏的文物全部追回。

2019年3月18日,经墨竹工卡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等法律规定,以盗窃罪分别判告人柯某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明某有期徒刑七年七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七年七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因主犯柯某对一审判决提起诉讼。近期,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最终审理认定本案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维持一审判决。

至此,三名犯罪分子得到了法律的制裁,12尊被盗佛像全部完好追回,墨竹工卡县“1.15”德仲寺文物被盗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