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沈阳大学学生王某宇称,9月19日,自己在校内被同学持刀捅伤,左腿伤口为轻伤二级,面部损伤为轻微伤。他和同班女生王某某和丛某某因奖学金分配产生矛盾,当天两人把他叫到办公室。进屋后门就被锁住,遭到谩骂指责,之后一男生持刀将他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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