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就因为和妻子为家庭琐事吵架,男子王某竟在自家煤气灶上点燃孩子的书本,想制造火灾甚至爆炸寻死。幸亏民警及时赶到扑灭了火才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危害。记者获悉,西城法院以放火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
今年1月9日晚上,59岁的北京男子王某和妻子因为一些家事琐事吵了起来。王某又是烧衣服,又是砸案板,闹得越来越凶。王某的妻子便让女儿去派出所报警,自己带着儿子到外面,想让王某冷静一下。不一会儿,王某也跟着离开了家。
当民警带着王某的女儿回到小区后,正好碰见王某的妻儿,就把他们一起护送回家。走到王某家门口,就看见顺着门缝呼呼往外冒烟。王某的妻子让两个孩子从阳台窗户进家里看看情况。民警怕孩子有危险,自己从阳台窗户进入王某家,把门锁打开。厨房里冒着火,屋里全是烟,民警发现火源在煤气灶上,当即泼水灭火。邻居们则纷纷跑下楼避险。
正在此时,王某回来了。看着正在全力灭火的民警,王某既不帮忙也不离开,坐在厨房门口,嘴里骂骂咧咧说什么“死不死,等着煤气爆炸”之类的话。
后经勘查,王某在厨房煤气灶上铺上木板,在木板上点燃了一些儿童读本,造成火情。
庭审时,王某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都没有异议。辩护人表示,王某因家庭内部矛盾一时气愤而实施了违法行为,属于激情犯罪。所幸经积极处理,并未损害到邻居的财产和人身安全。而王某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其妻子、母亲都患病,一儿一女尚未成年,希望法院对他判处缓刑。
法院认为,王某故意放火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放火罪。辩护人所提缓刑的辩护意见,理由不足。鉴于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悔罪,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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