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2月18日,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检察院官微发布了这样一则消息——

2月17日上午,兴宾区检察院

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依法批准逮捕来宾市

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韦某振

韦某振自武汉市疫区回到来宾市

拒不执行来宾市疫情防控机构规定的

疫情预防、控制措施

造成多人感染新冠肺炎的恶劣后果

根据卫健部门的通报

截至目前,来宾市共确诊新冠肺炎病例11人

其中韦某振所引发的

直接间接感染人员被确诊达9人

其和妻子张某被确诊后,两人所住的广西来宾市古三安置小区和妻子娘家城厢镇泗贯村被暂时封锁隔离。

兴宾区检察院称,2月7日,广西来宾市公安机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韦某振立案侦查。

来宾市检察院、兴宾区检察院对该案高度重视,市检察院检察长王荐亲自部署对此案的办理工作,要求两级检察院要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文件要求,切实回应社会关切,坚决从快从严惩治各类涉疫情刑事犯罪。

2月9日,广西来宾市检察院、兴宾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案件办理,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根据案件侦办情况,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改变该案定性,公安机关采纳意见,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韦某振继续侦查。

2月17日,广西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向兴宾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韦某振。兴宾区检察院当日上午即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韦某振决定。

初步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韦某振(男,43岁,来宾市兴宾区人),长期在湖北省武汉市华南水果批发市场经商,该市场距离华南海鲜市场约2公里。2020年1月23日,韦某振明知疫情严重仍乘坐动车从武汉市返回广西来宾市,回到来宾后,不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向有关部门主动报告。

1月25日,接到群众反映后,古三社区工作人员立即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对其进行劝导, 要求其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并居家隔离观察,但韦某振拒不执行,多次外出到公共场所活动,并与多人密切接触,最终造成多人被感染和多人被医学隔离观察、市区部分区域被封闭等严重后果,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公共资源也因此遭受巨大损失。

最新处理结果来了!

18日18时30分许,来宾市纪委监委通过官微公布了对来宾“毒王”事件的处理结果:4名领导干部被问责,其中兴宾区副区长韦柳谢、城厢镇政府镇长李英凯被立案审查。

据通报,近日,来宾市纪委、兴宾区纪委严肃查处了在兴宾区疫情防控工作中,有关单位及其干部履职不力,导致武汉回乡人员韦某振未遵守居家隔离规定,其夫妻二人确诊新冠肺炎前多次外出与他人聚集,接触、感染多人,造成疫情扩散的失职失责问题。

来宾市纪委对兴宾区委、区人民政府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兴宾区委书记杨添才和兴宾区委副书记、区长周廷新向市委作出书面检查,对兴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韦柳谢立案审查。兴宾区纪委对城厢镇人民政府镇长李英凯立案审查。

根据卫健部门此前的通报,1月23日,长期在武汉做生意的韦某振返回来宾后,和妻子张某某曾到当地寺庙烧香,多次返回自己的父母亲家吃饭。张某某的母亲病重时,两人曾经去过张某某娘家所在的城厢镇泗贯村看望老人。老人去世后,张某某还去守孝,家族还为老人举办了丧事。2月6日和7日,张某某和韦某诊被确诊为新冠病毒肺炎病例后,两人家住的古三安置小区和城厢镇泗贯村被封锁隔离至今。由于韦某振自武汉市疫区回到来宾市后,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机构规定的疫情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直接和间接感染人数达9人。

疫情当前,安全第一!

来源:广东公共DV现场 综合桂林晚报、兴宾检察、南国今报

编辑:朱智祥

校对:刘嘉文

审核:邬嘉宏

签发:区健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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