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关系,会影响“驾车顶人狂奔1公里”行为的性质认定吗?
▲网友视频截图“女儿开车顶着亲爹,在街头狂奔近一公里”,这两天,一段视频让很多人直呼惊魂。
据江苏电视台报道,12月3日上午,在江苏泰州市海陵区,一辆红色两厢轿车顶着一个老人在市区狂奔。接到报警后,警方迅速赶到现场,截停了这辆疯狂的小红车。据了解,父女两当天因家庭琐事发生了矛盾,女儿随即要驾车上班,父亲则拦在车前面不让她走,女儿一气之下发动了汽车。目前,该案件已移交辖区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车头顶着人照开不误,街头车辆熙攘,这令人为之心惊。如果中途老人跌落下来,后果不堪设想。虽说他最终身体并无大碍,但从心理上而言,恐怕受惊不小。
由于当事双方是父女关系,很多人认为此事在家务事的范畴。但即便没有发生严重事故,即使这起事件肇始于父女间的家庭琐事,这类驾车顶人行驶的行为也该置于法律框架下审视。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条例从条文本身来看,对驾车顶人行驶的行为似乎并没有做出具体规定。但原则性规定却不缺,根据这些规定,车辆在遇到行人时必须减速、避让,甚至停止通行。这其实也是驾车人必须知晓的基本行车规则。
无论什么原因,当车前有人在行走或者站立时,不能够故意冲撞过去,除非是遇到特别紧急的情况,不得已而为之,如遇到侵害被迫实施的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行为;或者是,发生了驾车人本人无法控制的局面。
就此次事件而言,明知自己父亲站在车前,还要发动汽车前行,并在顶着父亲行驶后不立即停车,反而一开就是一公里,“举轻以明重”,明显已属于违法,其严重性还超出了一般交通违法性质。
问题来了:那是否达到了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呢?从媒体公布的视频资料看,事情发生地应该属于城区道路,在涉事轿车转弯时,路口可见有多辆机动车和摩托车在行驶,并非属于车辆稀少地带,这样顶人驾驶的行为对其他车辆或者行人明显带来了危险性。
这样一来,此行为不仅仅可能危害其父亲的安全,还给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利益带来一定的危险,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但依据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类比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几类十分严重的犯罪,所以即使驾驶行为十分危险,只要不是故意冲撞行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仍然不能成立此罪。
此外,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虽然对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但也没有对这种因严重交通违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加以明确。
所以,对于此次事件认定为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比较妥当,可以做出罚款和拘留处罚,作为刑事犯罪处理的可能性不大。考虑到在这起事件中,当事人的亲缘关系,加上事情的起因与父亲拦阻有关,如果得到父亲的谅解,处罚时可以从轻处理。
但如果这位父亲真从车上跌落下来遭受伤害,或者造成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那就很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事实上,法律之外,此事在人情伦理方面的警示也不可忽视:这样激烈行事,很可能让矛盾激化,刺激亲人反目,到头来造成两败俱伤的结果。无论何时何地,保持理智是解决矛盾的应有之道。
哲刚(同济大学法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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