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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太原11月30日电(记者马晓媛)记者从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太原市日前公布老旧柴油车辆淘汰报废补贴实施方案,被淘汰的老旧车辆可根据车型、注册登记日期及先后顺序享受0.4万元到3万元补贴。
据悉,补贴政策实施时间分三个阶段。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办理注销手续的车辆,按照补贴系数1进行全额补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办理的,按照补贴系数0.8进行补贴;2020年9月30日之后办理的,不予补贴。
领取补贴须具备以下条件:2019年10月1日起淘汰注销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客车;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和单位,在太原市注册登记;车辆报废时,其实际使用年限距离国家规定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或不满行驶里程参考值,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太原市将通过政策补贴,促使全市老旧柴油货车和营运柴油客车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报废淘汰,有效减少机动车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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