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11月6日凌晨4点多,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自己在某路段撞上护栏。然而,经调查发现,事故发生时间为凌晨2点多,比当事人的报警时间早了2个小时。

经对比卡口抓拍图像,交警发现报警人的眉毛、眼睛等与抓拍照片中的人有细微差别。对报警人和抓拍照片中的人进行详细讯问后,两人最终承认了酒驾肇事逃逸并顶包的犯罪事实。

原来,事故发生后,真正的驾驶人和同车人员立即下车扶起了倒下的护栏,随后迅速逃离。后来想到这里有监控,驾驶人便找到堂哥,两人自作聪明互换了衣服、鞋子,由堂哥驾驶肇事车回到现场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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