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西安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因从西安拉载乘客到咸阳市被吊销从业资格证,涉事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被吊扣两个月。这是近期第7个因疫情期间违反出租车行业规定被处罚的驾驶员。
为严控新型冠状病毒通过出租汽车途径传播,按照西安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部署,2020年1月26日,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公告,要求自1月26日18:00起,除政府指定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外,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暂停跨省、市运营。
公告发出后,西安出租汽车管理处和各出租汽车企业向一线驾驶员开展了多次政策宣传,也得到了驾驶员们的支持和理解。但是,仍然有个别驾驶员在明知禁令的情况下为了眼前利益铤而走险,拉载乘客前往其他地市。
1月30日,西汽集团陕AD05734驾驶员张某从城西客运站拉载五名乘客送往咸阳市乾县汽车站,收取费用210元;西汽集团陕AU4436驾驶员李某拉载两名乘客送往渭南市富平县,双方商议车费260元;运通公司陕AT2894驾驶员陆某在唐都医院拉载两名乘客前往洛南县,议价500元。
1月31日,西汽集团陕D97037驾驶员赵某在城西客运站拉载一名乘客前往兴平市赵村,收取费用165元。
2月1日,通力公司陕AT4652驾驶员在火车站拉载三名乘客前往长武,收取费用613元;精典公司陕AT5354驾驶员费某在火车站拉载4名乘客前往长武,议价收费600元。
2月3日,爱丽丝公司陕AU9489驾驶员吴某在六村堡相家巷拉载一名乘客前往咸阳市武功县,议价收费300元。
《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遇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不服从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统一调度和指挥的,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扣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或者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目前,涉事的7名驾驶员均被罚款1000元,并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不能再从事出租汽车和网约车客运服务。爱丽丝出租车公司因管理不力,被吊扣陕AU9489出租车的道路运输证2个月。
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副处长董华介绍,疫情发生后,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快速行动,在全市设置了20个消毒点给过往出租车消毒,向所有车辆配发了口罩、喷壶、消毒水等防护物资。为了减轻驾驶员负担,西安所有出租车企业免除了全市出租车2月份一个月的承包费(任务金)和服务费。西安是全国同行业首个做出此类决定的城市,也是为驾驶员减负力度最大的城市。同时,西安出租汽车行业成立了“爱心车厢”抗疫支援队,近500辆出租车免费为9个防疫任务较重的医院医护人员提供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董华说,目前全行业正在众志成城、齐心协力抗击疫情,但还是有个别驾驶员罔顾行业规定,不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近期也有个别驾驶员因为不佩戴口罩和不按规定登记乘客信息受到了处罚。
董华再次向全市一线出租车驾驶员强调疫情期间的特殊规定:禁止跨市营运,驾驶员和乘客必须佩戴口罩,每车每日必须消毒两次以上,必须以纸质和扫智慧码的方式登记乘客个人信息。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已经在GPS监控平台上划设了电子围栏,只要有出租车营运驶出西安市范围就会触发GPS报警,管理部门会第一时间进行查处。执法人员也将加大对驾驶员佩戴口罩、车辆消毒和登记乘客信息等的监督检查力度。如果市民乘车时发现驾驶员违反上述规定,请及时拨打12345进行举报。
华商报记者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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