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重庆官方防控疫情紧急采购的口罩,被大理“截”了!

文丨杜虎

云南大理“依法征用”发往重庆口罩一事近日引发关注。

一份落款为大理市卫健局、日期为2月2日的《应急处置征用通知书》显示,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顺丰公司从云南瑞丽发往重庆的9件口罩被“依法实施紧急征用”。2月3日,重庆方面给大理市卫健局发公函,商请放行暂扣的这些物资。4日下午,大理市卫健局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被征用的口罩“已经送到一线”,但不透露具体分给哪些单位。

这些口罩是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委托供应商购买,委托大理顺丰承运的,属于防疫紧急物资。它来路正当,且属于十万火急的战略物资。况且在2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曾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调用医疗物资。大理市政府的做法违反了国务院暂行指令,属于明抢。

从法律依据来说,大理扣押重庆的防疫口罩也是站不住脚的。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政府出于疫情的需要,确有征用物资的权力。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只能征用本行政区域内的物资,涉及全国范围或跨省市的征用,应该由国务院进行。大理市政府僭越,等于行使了国务院的权力。而根据《云南省突发事件应急征用与补偿办法》的规定,大理有权征用的是当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物资”。重庆这批口罩物资显然不在这个规定范围。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没有任何依据支持大理这么做。无论是国家法令、国务院临时规范还是云南的地方法规,大理的做法都是违法、违规的。一个地方政府在全国一盘棋的防疫形势下,擅自打破各种应急法规,不惜以违法来积攒物资,本应守法的政府形象荡然无存。

大理公然违法抢夺防疫物资,在重庆明文索要的情况下仍拒绝返还,给出的“已发给一线”的理由也很难成立。因为重庆方面在听闻物资被扣押后迅速索要,没有什么时间差,只能理解为大理“吃定”了重庆这批口罩。

大理的做法没有一丝一毫的法律依据,说明在法治层面讨论此事只能白费口舌。那从防疫的紧迫性、必要性看,截至2月6日9时,重庆确诊389例,死亡2例;整个云南确诊128例,死亡0例,其中大理确诊8例(整个大理州的确诊病例)。重庆的疫情现状比大理严重得多,考虑城市体量及防疫趋势,重庆都比大理更需要这批物资。

换句话说,于法无据的大理扣押口罩,是滥用地方权力,与疫情严重、任务严峻的重庆争夺救命物资。这是一种在非常时期也不能被许可、更不能被鼓励的“强盗”行为。如果其他地方也向大理这样只想到自保,只想着抢夺兄弟省市的口罩,全国统一的疫情防控就难以进行,大理无纪律的野蛮可见一斑。

重庆采购的这批口罩等医疗防护物资是要运往真正一线的,关系到重庆定点医院的医护人员能不能免受病毒感染,也关系到重庆感染病人能不能得到更好治疗。现在大理犹如盗贼一样抢走口罩,这等于是往重庆市防疫战线“捅刀子”,是危害医护人员与疫病患者的野蛮人做法,是可忍孰不可忍。

从法律依据看,大理无法无据;从人道角度看,大理冷酷冷血。再从信息公开角度看,大理市卫健局称已将口罩发给一线,那还请大理方面详细列明到底发给了哪些单位、每个单位发了多少。如果这批防疫口罩物资不是给一线医护,而是乱发、私分,大理市政府恐怕还要承受其他责任。

全国上下,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老少,都在以各自的努力为扑灭疫情做贡献。为了确保统一的疫情防控有秩序,中央政府有关部门三令五申要依法进行疫情防控。在这样的高压与紧急态势下,大理无理扣押重庆的口罩——只因为经过大理地界——试问这样的政府如何自辩是守法的政府?又怎能指望它为防控大局做贡献?

湖北黄石发文要求大理协调放行正在大理检查的口罩

为了平息事态,大理市卫健局在拒绝重庆方面的请求后,还发文说要相关企业提出书面赔偿申请,包括许多繁复的证明材料,并称“逾期为提出赔偿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同放弃受偿权利”。真是做戏做全套,大理似乎决意将违法行为进行到底,丝毫不理会重庆要求与舆论谴责,一次次展示天高皇帝远的傲慢。

总之,大理抢夺重庆口罩的行径,挑衅了疫情期间的法律秩序,违背了统一的防控部署,背离了轻重缓急的人道考虑,欺凌当地物流企业,伤害无辜的重庆受难者,这不是一句“依法扣押”能搪塞过去的。重庆方面出面索要未果,很无奈,一方行政单位如此胆大妄为,是该管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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