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数字经济时代,超级网络平台愈加重视数据的收集、存储,运用更先进的算法进行加工处理,以期实现更大的效益。数据垄断,则是超级网络平台商业运行规则下的一团黑影。它是平台的保护符,提升平台的竞争力,却威胁着竞争对手,乃至国计民生。本文旨在通过描述超级网络平台当前的生存状况,数据垄断和算法运用情况,揭示数据垄断对国家的政经安全、网络安全和用户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剖析数据垄断监管陷入困境的原因,探究数据管理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关键词]超级网络平台;大数据;数据垄断
网络平台,即以互联网为基础,由专业的平台开发商依托技术而构建的一个平台架构,为网络用户提供集认证、支付、物流、客服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达到吸引买卖双方参与到平台上来达成交易的目的。网络平台就是一种平台化的经营模式。[1]学者方兴东,严峰考虑到超级网络平台的特性,如大规模用户、超强吸引力和影响力等,划定了超级网络平台的定义,即活跃用户数量达到 10亿级,对用户具有高粘性并已成为重要信息基础设施,具有强大动员能力与产业支配地位且仍在持续扩张的网络平台。[2]
2018年,全球市值最高的10家企业,互联网公司占了7个。在美国,超级网络平台主要包括苹果、谷歌、微软、亚马逊和脸书(合称“FAMGA”),它们已经成为全球市值前五的公司。在中国,超级网络平台基本形成,分别是腾讯、阿里巴巴和百度(简称“BAT”),创建了各具特色的产业生态圈。腾讯和阿里巴巴的市值在2018年均突破4000亿美元,成为跻身全球市值前十的公司。[3]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各种统计方法的涌现,数据的规模,多样化、更新速度呈现指数级增长,数据的价值水涨船高。作为新时代的重要生产因素,数据得到了超级网络平台的重视,这些企业通过收集、整理、编排用户使用平台时留下的数据,分析用户的个人使用习惯,从而确定用户画像,掌握比国家政府部门更加全面精确的国民经济信息。同时,通过算法等技术手段和平台的组织力量,对数据不断进行加工分析,为其用户提供日益全面周到的信息服务,增加用户对平台的粘性,获得巨额的广告收益和产品收益。可以说,对数据的利用增加了企业的竞争实力。
数据为这些超级网络平台赢得巨额利益,因此,谁占有更多的数据,谁就更有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居于有利地位。数据垄断成为超级网络平台的特权,却对其竞争对手,初创互联网企业,国家政经和网络安全,用户权益造成巨大损害。本文通过收集整理法律行业,媒体行业专家在相关学会上的发言,业内人士对数据垄断现象的认知,结合自身对当前我国数据垄断现状的理解,说明我国超级网络平台数据垄断的现状,数据垄断的危害,治理数据垄断的困境,以及最后提出解决数据垄断问题的方案。
一、超级网络平台的数据垄断现状
数据垄断是基于数据的占有和使用而形成的垄断,可以理解为重要数据被控制在少数企业获其他市场主体手中,并被不合理的分配与使用以致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现象。《平台资本主义》一书作者、加拿大学者尼克·斯尔尼塞克在接受采访时说过,亚马逊、谷歌等公司已成为以数据为中心构建起来的商业平台,其存续依靠广告,广告的精准投放则依赖于对用户的充分了解。[4]寡头互联网时代的来临,意味着平台对大数据的掌握已是既成事实。在中国,互联网实验室发布的《中国超级电商平台竞争与垄断研究报告》中显示,阿里巴巴平台建立的以电商和支付为基础的交易体系,获得了用户的海量数据,对这些数据进行基础分析,便可以获得整个行业、产业的发展数据。[5]
当前,数据垄断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使用数据和算法达成并巩固垄断协议。通过利用大数据、算法和人工智能,超级网络平台能够实时数据分析监视各个企业对默示合谋的执行情况,以维护合谋的稳定性。二是基于数据优势滥用市场地位,如拒绝竞争对手获得数据资源,基于数据画像对消费者实行差别对待,基于数据占有优势的搭售行为等。三是经营者集中引致排斥竞争的数据集中。已占有大量数据资源的经营者,通过经营者集中(合并、控股或签订协议)使占有的数据资源更加完整,催生出数据寡头,形成市场支配地位。数据集中度通常会产生明显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进一步扩大竞争优势。相应的,竞争对手难以获得相关的数据,阻碍了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