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拔除网络生态“杂草”(网上中国)
程 硕作(新华社发)
四川省仁寿县结合“网络安全宣传周”,开展网络安全进校园活动,引导学生们健康、绿色上网。潘 帅摄(人民视觉)
当我们借助互联网的便利自由浏览阅读免费、快捷、海量的网络信息时,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行为也在污染着网络生态。针对这些问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旨在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网络暴力是“毒瘤”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2019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显示,青少年在上网过程中遇到过暴力辱骂信息的比例为28.89%。其中,暴力辱骂以“网络嘲笑和讽刺”及“辱骂或者用带有侮辱性的词汇”居多,分别为74.71%和77.01%;其次为“恶意图片或者动态图”(53.87%)和“语言或者文字上的恐吓”(45.49%)。
由于网络用户的匿名性与隐蔽性特征,网络暴力已成为威胁互联网环境的一大毒瘤。许多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失实言论,对当事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造成严重损害。
人肉搜索更是网络暴力的升级版。四川德阳的安医生在泳池里与两个男孩发生争执,事后安医生在网络上遭到人肉搜索,给当事人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从根本上说,互联网领域的种种乱象都是网络信息发布者责任意识缺乏的体现,此次网信办出台相关规定,对网络信息发布主体实行问责制,未来或对网络生态治理带来更积极影响。
给网络空间“洗洗澡”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需要;二是维护广大网民切身利益的需要。而《规定》中的生态治理,是指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主体,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网络信息内容为主要治理对象,以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为目标,开展弘扬正能量、处置违法和不良信息等相关活动。
做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需要率先承担责任,规范自身行为。网络内容生产者应当保证所发布网络信息的真实性,并且应该有积极的导向性;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机制。在网络出现“夸夸群”之后,“互怼群”“互喷群”也相继出现,群友之间毫无理性地谩骂指责,严重污染了互联网环境,也成为网络语言暴力滋生的土壤。
网民自律也必不可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8.54亿,其中大学学历以上占9.9%,而初中学历以下网民占比56.9%。数量庞大的网民群体包括青少年网民,都应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做到文明上网。青少年在中国网民中占有很大比例,由于涉世未深、人生观价值观正在树立,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的行为屡见不鲜。要加强对青少年上网行为的引导,使其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自由表达。同时,针对网络技术发展催生出的网络直播等媒介样态,用户在用弹幕、评论等多种形式参与网络互动时,应意识到这些网络空间也不是法外之地。
打好网络治理“攻坚战”
《规定》的出台,有利于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落实互联网企业信息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网络治理能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规定》的出台对于新时代中国互联网生态治理是一个良好开端。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单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有法可依、依法治理是实现互联网良性生态治理的根本举措。目前,《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数据安全法》两部关于完善互联网领域治理的法律也正在制定中。”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要强化自身的责任意识,对于违法违规的帖子、评论、回复等内容要依法删除。”单勇认为,当前的互联网是一个以平台为基础的生态环境,我们要强调平台社会、平台治理。在未来的互联网生态治理中,要努力实现社会整体安全与个人权利保护之间的平衡,在为个人信息与数据权利提供法律保护的同时,实现网络总体安全的最大化。网络监管部门也要拓宽治理思维,在互联网生态领域实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