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中新网海南新闻1月10日电(王娇)海口一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15万余元,后逃匿至外地逃避银行催收款息。近日,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某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责令被告人赵某雄退赔中国银行东湖支行人民币151550.71元。

2012年3月13日,被告人赵某雄在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中国银行东湖支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至2017年6月25日用卡账单日止,累计透支人民币151550.71元用于日常开支,至还款日仍未按期还款,发卡银行采取寄发对账单、电话及上门等多种方式多次催收,发现赵某雄手机无人接听,上门催收发现赵某雄账单地址为其父母居住地,其父母称不知其去向。2017年11月2日,中国银行东湖支行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9年8月2日,被告人赵某雄被河南公安民警抓获。经查,被告人赵某雄透支信用卡后逃匿到外地,并更换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本金共计人民币151550.7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赵某雄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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