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年关将至,年味渐浓,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不乏有人非法存储、运输、销售烟花爆竹。

1月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南充高坪警方获悉,辖区一名男子因驾驶无运输危险物质资质的货车运送烟花爆竹,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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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警方介绍,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是一辆白色福田牌厢式货车,警方当场查获烟花爆竹200件。经查,刘某兵(40岁,高坪区人)在无《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无运输危险物质资质的川R96FXX白色福田厢式货车,运送烟花爆竹到高坪胜观镇销售。经询问,刘某兵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刘某兵被依法行政拘留5天。警方提醒,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者切莫存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何强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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