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近几个月来,早报君曾多次报道广西高空坠物事件,掉下来的有铁棍、菜刀、玻璃窗,甚至还有狗、杠铃片……
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坠不下的物品。
昨天,2020年第一天,柳州市接连发生三起高空抛物事件。
第一起
当天上午,在蝴蝶山路阳光花园小区,一个可乐瓶突然从楼上掉下来,险些砸到人。
民警经调查发现是楼上的两个小孩在抢可乐瓶时,不慎失手让可乐瓶掉了下来。随后,孩子家长向险些被砸的路人道歉,并承诺以后加强监护。
第二起
当天中午12时许,桂中大道兆安现代城附近,一个还装有半瓶水的矿泉水瓶突然从空中飞下,险些砸到一名男子。
经调查,矿泉水瓶是从旁边的一栋高楼被抛下来的,但由于附近并无监控,无法确定是从哪层楼抛下的,民警上楼询问住户,也无人承认。
第三起
当天下午1时许,在古亭山片区翠湖京都小区9栋3单元附近,一女子带着4岁的女儿经过时,一把生锈的菜刀突然从高空掉下,掉在她们身旁。
该女子称,事发时她没有看清到底是从哪里坠下的。而民警上楼调查也没有人承认是谁丢的。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其中,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对于高空坠物构成犯罪的,也要依法定罪处罚。
来源:“南国早报”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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