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2019年12月30日,民航总医院就杨文医生被害事件发布相关通报。通报称,经院外专家评估,前期诊治过程规范、治疗方案合理,但患者家属不配合治疗,曾先后10次签字拒绝检查和治疗。并且医院不存在为患者减免费用的情况。最后医院方面表示,相信在司法机关的全力侦办下,凶手会得到应有的严惩。

 △民航总医院就杨文医生被害事件发布相关通告 △民航总医院就杨文医生被害事件发布相关通告

就在同一天,经侦查终结,北京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孙文斌在民航总医院内杀害医生杨文案,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审查起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已依法受理此案,并开展审查工作。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相关案件办理信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相关案件办理信息

孙文斌的暴行举国震惊、全民愤怒,他的最终命运不难判断。但在法治社会,一个人,哪怕他十恶不赦,让其付出代价仍需经过正当程序。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死刑复核、执行,这些法律程序一个都不能少。

该走的程序不能省,但走的速度是否可以快一点?办案机关用行动做了回答。从案发到现在,不到一周时间,案件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公安机关用从快办案回应社会关切。

 △杨文医师追悼会 △杨文医师追悼会  △杨文医师悼词 △杨文医师悼词

对此也有人有一点疑惑:“是不是有点快了?”显然,这种想法过虑了。

首先,快并不违背法律。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的上限(一般为逮捕后两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应在法定期限内侦查终结。但法律并未规定,也不可能规定侦查终结的下限——一个案件本来3天可查清,非规定5天才能侦查终结,岂不荒唐?从及时打击犯罪角度,司法机关应在依法的前提下从快办理。

其次,办案快还是慢,决定因素是案情。本案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但案情并不复杂,孙文斌的犯罪动机、行为、后果等都很清晰。这是案件得以从快办理的前提。

 △监控视频截图 △监控视频截图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6条规定:“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以本案相对清晰的案情,公安机关用将近一周时间收集满足上述条件的证据,通过努力可以实现。

可以预见,本案接下来的法律程序仍可能从快办理。严格依法,切实保障嫌疑人、被告人权益,在这样的前提下,正义提速正是公众期待的。

(文丨特约评论员 李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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