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年间,恒丰银行两任董事长接连被查。
因鲸吞股份案值7.5亿,恒丰银行原董事长姜喜运一审被判死缓。
12月26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官微发布了这一消息。
曾发表作品数十篇,2014年被查
姜喜运生于1949年11月,曾任恒丰银行行长、党组书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他先后撰写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金融研究与思考》《银行会计和审计质量有待提高》、《商业银行思想政治工作与道德风险之研讨》等数十篇著作和理论文章。并获得10多项荣誉称号。
2014年10月,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1月,被开除党籍并取消退休待遇。
伙同亲友私吞银行股份
烟台市中院审理查明:2008年1月至2013年1月,姜喜运在担任恒丰银行董事长期间,将本单位的2.8365944亿股恒丰银行股份,陆续转至其个人或亲友控制的公司名下,予以隐匿。按历年恒丰银行年度报告中的每股净资产计算,共计折合7.54亿余元
2004年至2013年,姜喜运为江苏正阳置业有限公司、高天国等公司和个人在购买恒丰银行股份、办理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财物折合6037.4534万元。
其中,姜喜运伙同恒丰银行原行长助理、财务负责人赵春英共同收受高天国给予的2300万元。
2013年7月,姜喜运安排恒丰银行原行长助理、信用风险监控部总经理张文凯违规向关联方出具37亿元的保函,未收取担保手续费,情节特别严重。
2014年9月,姜喜运指使孙金光销毁其实际控制的五家公司应当依法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涉及金额6.598亿余元。
法院一审宣判:姜喜运因贪污罪、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继任者也被查,平均每天报销40万
恒丰银行近年来一直处于舆论中心。其前身为烟台住房储蓄银行,2003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改制为恒丰银行,成为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但恒丰银行已连续两年未披露年报。
2017年,姜喜运的继任者——蔡国华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查。据称,蔡国华任职期间,平均每天报销40万元左右,恒丰银行仅此就花费了三四亿元。
蔡国华生于1965年4月,早期在山东滨州工作,曾任沾化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2007年调任烟台市副市长,两年后兼任市国资委党委书记。2012年,蔡国华任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国资委党委书记,2013年底调任恒丰银行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