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晋中市政协原主席张春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张春生
取消正厅级退休待遇
经查,张春生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淡薄,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给予他人礼金。
张春生同志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春生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鉴于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正厅级退休待遇,按二级巡视员确定其退休待遇。
在晋中“深耕”17年
公开简历显示,张春生1956年4月生,山西柳林县人。1973年12月参加工作后在中阳县枝柯农场插队。早年在太原理工大学学习任教。1984年后进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历任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和正处级秘书。1992年至1999年,历任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组副书记、书记(副厅级)、副主任。1999年5月调任晋中,在此地一干就是17年,直到2016年7月退休。其间担任的主要职务包括: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
据黄河新闻网报道,2015年11月18日,在晋中市政协领导班子及机关举办的“严以用权”专题讲座上,时任市政协主席张春生强调,“严以用权”是领导干部的为政之基,要深化认识,深刻反思,规范用权,积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以更“严”的要求制约好手中的权力,以更“严”的作风推进政协工作再上新台阶。
然而,张春生未能严于律己,因给予他人财物,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礼金,构成职务违法,在退休三年后被处分。
后任女副书记巨额受贿被捕
张秀萍
政道君梳理发现,张春生曾担任晋中市委副书记长达8年,在其后担任这一职务的张秀萍因巨额受贿、“与他人通奸”遭双开处分,并被依法逮捕。
张秀萍是在2013年4月当上晋中市委副书记的,然而仅仅一年后就东窗事发,于2014年4月16日午饭后在太原某机关被带走调查。事情的起因是在2014年2月27日,随着时任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道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与他相关的多名官员、商人陆续浮出水面。2006年8月,金道铭被任命为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两个月后,张秀萍出任山西省纪委常委。此后,两人在纪委系统有过4年多的交集。在公开报道中,有山西官员反映,金道铭善于运用自己的身份,帮有求于自己的官员“破财消灾”。
2014年11月26日,山西省纪委发布张秀萍被双开的消息。通报称,经查,张秀萍在担任山西省纪委副秘书长、监察综合室主任、常委,晋中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收受礼金;与他人通奸。其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次日,张秀萍被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逮捕。
前副手收受煤企高管巨额贿赂
此外,去年落马的晋中市政协原副主席秦太明曾长期担任张春生的副手,两人均在退休后被查。秦太明2013年4月起任晋中市政协副主席,2017年4月退休;张春生2011年7月起任晋中市政协主席,2016年7月退休。两人“搭班”三年多。
公开报道显示,秦太明2018年5月被山西省纪委调查,2018年8月被通报处分。今年1月28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秦太明的刑事判决书。
判决书公布的信息显示,秦太明在煤炭资源整合、企业项目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50万元,山西安泰、义堂城峰煤业等30家企业高管向其大额行贿以换取项目便利。秦太明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万,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张春生简历
张春生,男,汉族,1956年4月生,山西柳林县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73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9年5月,任晋中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2000年5月,任晋中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3年6月,任晋中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04年12月,任晋中市委副书记;
2006年11月,任晋中市委副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
2010年5月,任晋中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
2011年7月,任晋中市政协主席;
2016年7月退休。
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山西省纪委监委、黄河新闻网、裁判文书网、澎湃新闻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