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民航总医院伤医案引人关注。12月27日,行凶嫌犯孙文斌被批捕。一天后,12月28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其中针对“医闹”事件明确规定: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这其实只是巧合。因为早在去年披露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审议稿中就已有相关内容。但立法通过与极端案例在时间上的这种巧合,相信会让社会对立法防“医闹”的必要性有更切身的认同。
就个案来看,正如国家卫健委的表态,民航总医院伤医案不能简单定性为医患纠纷,而是涉嫌严重的刑事犯罪。我们当然不能把这种极端事件,与现实中的医患关系画等号,但暴力伤医现象时有发生,也真实呈现出医生群体的职业风险。
也因此,国家多部门2017年就联合发文要求,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就诊,需安排保卫人员陪诊。此次事件中,据公开信息,作为患者家属的行凶者的“偏执”一面早有流露,对于这类表现“特殊”的患者家属,医院方面是否能在风险预防方面做得更好?这样的疑问,有必要在事后复盘中形成可行的经验教训。
一方面,我们固然不应渲染和夸大医患之间的“对立”,但另一方面也决不能低估医护工作者所可能面临的风险。目前制度层面,不管是部门规章,还是立法——无论是2015年的刑法修正案明确将“医闹”入刑,还是去年28个部门联合签署备忘录,将“医闹”纳入失信惩戒,抑或是此次立法禁止“医闹”,对于防范“医闹”、暴力伤医,公共态度已经非常明确。但在态度上的重视、制度上的完善,与有效的现实保护之间,还明显有待填补的真空。
诚如这次事件发生后,有业内人士称,医院需强化必要的安保力量配置,但并不是说“布满保安和警察的医院就是理想的医院”。此外,医院和医生也要提高职业性的风险防范意识,如要懂得识别“高风险病患”,在加强必要沟通的同时,也对相关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以预防风险;再比如,从大数据分析看,急诊科是伤医事件发生几率相对最高的科室,对此应有针对性的保护举措。诸如此类,或许是更为具象和务实的防范之道。
医患矛盾杂糅着多重社会关系和问题,其根治需要时间。但是,让医务工作者免于暴力伤害,一刻也不容怠慢,与此相关的所有重视、价值伸张以及制度完善,都应尽快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保护落地。
□任然(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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