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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吴容
茅台反腐持续发酵。
12月2日,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称,贵州茅台前副总经理、茅台酒销售公司董事长王崇琳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黔西南州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崇琳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王崇琳于1997年进入茅台集团,曾担任贵州茅台酒厂(香港)贸易有限公司董事、经理以及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位。
2015年7月到2018年10月,王崇琳任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在担任副总经理职位前,他还曾担任过茅台酒销售公司董事长,负责茅台酒的销售工作。
2018年10月,王崇琳被调离至贵州交通建设集团,任职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11月12日,贵州茅台发布消息称,王崇琳调贵州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及控股子公司所有相应职务。
今年以来,茅台反腐持续发酵。加上王崇琳一案,已有八名茅台集团原高管被逮捕,罪名均为“受贿罪”。
今年5月,茅台集团原董事长袁仁国被“双开”并被正式逮捕之后,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聂永因涉嫌受贿罪,也被依法逮捕。
8月,茅台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高守洪同样因涉嫌受贿罪被调查。11月5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
9月17日,茅台集团原总经理刘自力被开除党籍。11月13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开庭审理。
10月8日,茅台电商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肖华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铜仁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1月,再有两名茅台集团前高管被逮捕,分别是贵州茅台原总经理助理、茅台酒销售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马玉鹏以及茅台集团电子商务公司系列酒原负责人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