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19岁时在京钻窗盗窃、抢劫6起之后逃亡,6年后落网。今天(12月18日)上午,李某被控抢劫罪、盗窃罪在朝阳法院受审。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这几年李某未落网的原因是2017年他曾犯盗窃罪在外省监狱服刑近两年,出狱后被北京警方控制。
李某受审。新京报记者 刘洋 摄根据指控,2013年8月17日、23日、9月1日三天,他以钻窗的方式在朝阳区后现代城小区盗窃,分别偷了7层、12层住户电脑、手机、手链和现金,9月7日、12日、18日,他钻窗入户后,用威胁、被子蒙头等方式抢走了被害人的手机、现金等财物。这6起案件的被害人都是女性独身租住在后现代城小区。
今日上午,李某被带进法庭,面对指控,他表示认罪,也没有请代理人。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涉案房屋在走廊有一个小窗户,是卫生间的窗户,很多租户没有习惯关窗,身材瘦小的李某通过这个窗户进到了被害人房屋。李某交代称,在通过窗户钻进案发房屋内原本为了盗窃,发现屋里有人,他随机将对方按倒,用毛巾盖住对方眼睛,不让看到自己,后进行抢劫。
李某说,抢劫得来的外币都去银行兑换成人民币,电脑、手机都被变卖。后离京到外地,2017年10月,他因为盗窃在杭州落网,被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今年5月份从杭州的监狱释放当天,就被北京警方带走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多次入室盗窃、抢劫,应该追究李某盗窃罪、抢劫罪,建议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到12年。
“我经历这两年羁押期间,认识到我在最无知的时候犯下了错,对不起受害人和家人,我只想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庭审最后,李某说。
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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