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近日,广西南宁一公司8名员工因未完成业绩在街头脱衣罚站。时间视频12月16日报道称,据该公司前员工爆料,惩罚包括打屁股和裸奔。对此,公司管理人员回应,罚的都是组长,都心甘情愿挨罚,其实都不疼。
律师则表示,若体罚事实成立,已触犯法律。
据时间视频12月16日报道,近日,广西南宁,某文化传媒公司8名员工因未完成业绩被要求在街头脱衣罚站,另外还有员工遭遇打屁股的体罚。
公司前员工小萧(化名)告诉记者:“完不成就惩罚,打屁股,裸奔,苦瓜加芥末……”小萧表示,自己被打过10棍后不敢去公司辞职,选择直接离开,很多人认为公司有前景,为了高薪所以才愿意接受这种惩罚。
对此,该公司组长黄先生表示,体罚的原因是有的员工业绩太差,“我们惩罚也不会惩罚员工,我们都是惩罚组长,组长都是心甘情愿地去惩罚,我们也没有架着他的手啊。我自己就亲身体验过,其实都不疼的。我们就叫他穿一个外套,我们都尽量叫他把外套往下拉一点。”
律师表示,若体罚事实成立,公司的行为已触犯法律。
律师杨仕通:“首先是违反劳动法,然后违反了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这么一个规定。因为(体罚)行为侵害到员工的人身安全,另外也侵害了员工尊严和隐私等权利,所以说这些考核行为和有关的规章制度都是无效的。”
杨律师建议,对于这一行为,员工可以提出拒绝,如果公司仍然要求体罚,员工可以向有关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要求他们进行查处。
目前,部分受罚员工已报案,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也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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