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12月12日发《关于抚州市临川区“11.21”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
通报称,2019年11月21日,抚州市临川区温泉镇温泉大道土方工程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影响恶劣,教训深刻。现将事故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温泉大道土方工程,位于临川区翁坪镇与温泉景区交界处,工程造价约9万元,建设单位为抚州市临川区温泉景区管理委员会,项目负责人黄志君;施工单位为抚州市翁坪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属于乡办企业,无施工资质;无监理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安全质量监督,该工程属一起典型的非法发包、非法施工和“三抢”工程。
二、事故经过及原因
11月21日下午2时50分左右,在抚州市临川区温泉镇温泉大道零星土方工程施工时发生管沟坍塌,造成2人死亡1人轻伤。事故初步原因分析为该工程开挖超5米深管沟,属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但抚州市翁坪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沟自然放坡近90度,开挖土方时施工单位未按要求采取任何支护措施,造成土方坍塌。
三、有关要求
近期江西省连续发生三起死亡2人管道施工安全生产坍塌事故,充分暴露出一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违章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缺失、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各地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深刻汲取三起事故惨痛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一)抚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属地做好事故处置工作,依法依规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各地应按照当前开展的集中整治的要求,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活动,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相关建设活动、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及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进行严厉打击。
(三)针对近期管道施工事故多发态势,省住建厅安委会已印发《关于印发江西省市政工程管道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建安委[2019]41号),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对所有在建管道施工项目进行一次隐患大排查,加大对未编制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执行方案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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