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到冬季,供暖是一个常聊常新的话题。从什么时候供暖到供暖能不能达标,从供暖期间出现问题该找谁到供暖不达标如何退费,都是百姓关心的大事。

“达标”可以说是供暖的最低保障。18℃,是我国大部分城市供暖的达标线。

但是,生活经验告诉我们,如果室内气温仅仅是18℃,根本达不到“舒适”的程度。一些供热企业“踩线供热”,其中缘由也不难理解,提高温度意味着增加成本,企业选择“能省则省”。

2002年,国家制定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即GB/T18883-2002,其规定冬季采暖标准为16-24℃,符合这个标准的室内温度就是舒适的室内温度。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人们即使在家,普遍穿得比较厚、比较多,对室内温度也不是太敏感。但现在大多数人一回家就会换上睡衣,不再裹着毛衣毛裤入眠,如果再进入16℃、18℃这样的环境,自然会觉得不那么暖和。

有记者曾做过一个小测试。在一间15平方米的封闭房间,室温计显示21℃、20℃时,无论是青壮年还是60岁老人、5岁小孩都感觉相对舒适。一杯开水放置22分钟左右,变成了40℃的温水。当空调设置为18℃时,记者的肩膀、脖子、膝盖等位置均有一些凉意,15分钟后,必须加穿一件外衣,上述老人与小孩也感觉到凉。

在2018年黑龙江两会上,省人大代表丁非说,居民室内温度为18℃,这个温度青壮年尚可接受,对于年老体弱的老年人和抵抗力差的儿童来说有些偏低,对于有病人的家庭来说更显温度不够。一些医学专家也认为,18-25℃比较适合人居住,而23℃最好。

由此来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18℃或许只能当做满足大家“不冷”的需求,而距离“舒适”还有一定的距离。

或许,供热企业不妨提供更人性化服务,根据天气变化实时调整供热温度,而不是拘泥于达标线。有时候,“达标”了,未必就温暖、舒适了。

其实,早就有一些地方开始探索供热分户计量,比如郑州、兰州等地。通俗点理解,就是将供暖管线由原来的串联式改为并联,每家安一个阀门,用户可以自主决定采暖的室内温度,有的地方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在一些地方也遇冷,收效甚微。

从推广情况不太好的城市来看,原因主要在于对政策宣传不到位、收费不透明等,但更大原因在于,分户计量后可能会导致用户缴费降低,触及供热企业的利益。这就导致供热企业的积极性不高。

灵活性供暖,必然会带来一连串的连锁反应,需要各方面都作出努力,比如政府、热企、物业等,这是一个系统工程,也需要从长计议,但这并不是不改变的理由。

就像现在一些城市能够做到根据气温的变化,会采取提前供暖或者延后供暖一样,在这个越来越趋向“用脚投票”的时代,百姓舒适了,评价、口碑自然也就上去了。

冬季的“幸福指数”中,供暖温度的高低,直接影响居民居住舒适度的高低。如何做到精准达标、灵活达标,早该提上日程、探索更为适合的方式。

文/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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