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外卖小哥送餐间隙“兼职”碰瓷,两个多月挣了11000多元“快钱”。

11月29日,司机余先生开车前往上海火车站,当行驶到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石门二路路口时,车辆放慢了车速正准备右转进入石门二路时。突然一名男子骑着电瓶车倒在自己车前,余先生赶紧踩下刹车才没有撞到男子。

余先生下车查看时,骑车男子葛某躺在汽车前,抱着左脚“嗷嗷”大叫,电瓶车倒在一旁,放在车上的快餐盒也洒了一地。

葛某大声说:“你怎么开的车?我现在脚疼,要去医院看脚。”此时,巡逻至此的交警在了解大致情况后,当即预留了双方的联系方式,并安排葛某前往就近的医院进行就诊检查,结束后到事故大队处理此事。

为了尽早处理完此事,余先生便开车带着葛某前往医院检查。经过细致的检查,葛某的左腿并无大碍,只是挫伤而已。

“我同事之前也和这次一样被撞了,赔了他3000元,我也要3000元。”在确定自己的伤势无碍后,葛某便开口索要赔偿,在得知了葛某的赔偿要求后,余先生当即向保险公司求助,经协商,保险公司愿意支付2700元的赔偿。

双方达成共识后,便前往交警事故大队处理此事,葛某自以为赔偿金即将到手。处理事故的交警温旭东调阅了事发周边的监控,经过反复回看,其发现,当日7点50分左右,葛某骑着电瓶车行驶至新闸路石门二路口时,正巧余先生驾驶汽车右转经过人行横道,葛某不但没有避让,反而顺势跟上汽车,一头冲了上去。

在发现疑点后,交警第一时间组织“会诊”,通过回看不同角度的监控视频后,最终确认了葛某存在碰瓷的可能性。

交警当即询问了葛某,起初葛某还坚称自己就是被车撞了,但看到交警当场播放的视频后,葛某终于交代,由于自己最近赌博欠债,手头紧急需用钱,便想通过碰瓷的方式来赚“快钱”。

民警调查发现,葛某是一名“惯犯”。除了事发当天,他还曾在此前的11月25日、26日,也在这个路口,以同样的方式,让送餐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擦,随后索要赔偿。

“葛某会在一个路段上跟随着车辆,寻找目标,然后会跟随,如果该车辆没有装行车记录仪,当这个车辆转弯的时候,他会找一个机会碰撞,再实施碰瓷的违法行为。”民警介绍,2019年9月至今,葛某在送餐之余,通过6次碰瓷,已经骗取事主11000多元。

目前,葛某因涉嫌诈骗罪被静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示,广大驾驶员开车时要时刻遵章守纪,谦让行人和非机动车,避免被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其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不要轻易私了,谨防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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