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违纪违法问题通报

9月12日,福建省厦门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该市翔安区马巷镇城管办负责人王建闽(四级主任科员,非中共党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支付私人接待费用的问题。

经查,2016年9月,王建闽在某酒店宴请朋友时,专门邀请私营企业老板洪某参加,洪某先行离开时留给王建闽1万元用于支付餐费。此外,王建闽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2019年8月,王建闽受到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事件回顾

根据组织安排,2013年起,王建闽担任翔安区马巷镇城管办负责人,主要负责马巷镇的城市管理工作。

洪某,厦门市某五金器材有限公司所有人。因马巷镇政府曾经向洪某经营的公司采购垃圾运输车、垃圾桶等环卫设施,王建闽作为具体经办人,一来二去与洪某成了熟人。

2016年9月8日,王建闽外地的几个朋友到厦门出差,住在厦门某酒店。

王建闽得知后,热情万分,一定要尽地主之谊。在确定好招待朋友吃饭的酒店后,他心里盘算着叫谁来参加饭局,顺便把账结掉,既摆了“排场”,又不用花自己的钱。

把与马巷镇城管办有业务来往的私人老板在脑海中过了一遍,想到洪某的时候王建闽眼前一亮。

当天下午,王建闽打电话给洪某,“晚上一起吃饭吧,我有几个外地朋友来厦门,介绍给你认识一下。”

对王建闽的真实意图,洪某心知肚明,从家里出发时,他专门到银行取了1万元现金揣在包里。

晚上的饭局刚开始没多久,洪某接了个电话后,凑在王建闽耳边低声说:“不好意思王主任,我有事要先回去,今天这顿饭我请客,等会儿麻烦您去买个单。”之后悄悄拿出事先准备好的1万元现金,在桌子底下塞给王建闽。王建闽假装喝醉酒,半推半就把钱装进了口袋里。酒足饭饱后,王建闽用这1万元钱买了单,余款则装进了自己兜里。

查处经过

2018年年底,洪某作为职务违法犯罪涉案人员,被监察机关留置。王建闽听说后,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天天吃不下睡不香,既担心被洪某检举揭发,违纪行为败露受到处理,又怀有侥幸心理,幻想洪某讲义气,不会把他交代出来。

“这段时间,我非常焦虑,非常矛盾,想找你们把事情讲清楚,又担心会被处分;不主动讲清楚,又担心事情败露后被处理得更重。”王建闽接受调查后交代说。

经过长时间的身心煎熬,王建闽拨通了翔安区纪委监委的电话,咨询类似问题会被怎样处理。

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答复:“组织一直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主动交代问题的人员,会根据政策作出从宽处理。”王建闽最终下定了决心,“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侥幸也是没有出路的,与其整天担惊受怕,不如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争取从轻处理。”

第二天一上班,王建闽就来到区纪委监委主动交代问题。

“我违反纪律了,要向组织坦白交代。”王建闽开门见山说明了来意。

“你有什么事情要向组织交代的?”

“2016年9月的一天,我在厦门某酒店请朋友吃饭,招待的费用是我让私企老板洪某出的,我用他当时留给我的1万元现金买了单……”王建闽竹筒倒豆子般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后,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如释重负。

“你请谁吃饭?”

“是我前些年工作过的地方来的老同事。”

“花了多少钱?”

“几千元钱,具体多少忘了,当时洪某给了我1万元,付完饭钱后,剩下的钱被我花掉了。我今天把钱带过来了,上交组织。”王建闽说完,从口袋里掏出1万元现金放在桌上。

“洪某跟他们认识吗?”

“不认识。我想让他过来买单,所以叫他一起参加饭局,他也很爽快地答应了。”

“洪某为什么要替你买单?”

“因为我是马巷镇城管办的负责人,他们公司和我们有业务来往,他想跟我搞好关系,方便以后得到我的关照。”

“你对自己的行为有什么认识?”

“我邀请他一起吃饭,就是想让他帮我买单,这是严重的违纪行为,我感到非常后悔。”王建闽羞愧地回答。

经调查,王建闽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9年8月,王建闽受到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肖文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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