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刘淑君
近日,李阳前妻Kim发了一篇长文,表示自己将永远爱她的丈夫,并且家暴是错误且不可容忍的,而这两者同时存在、并不矛盾。
在宇芽被家暴、蒋劲夫被指再次家暴但本人否认的节点上,Kim的原谅显然像是一个巨大的炸弹,迅速引爆了网络,“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之类的奚落汹涌而至。
但在大骂受害者是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的同时,很多人别忘了——2012年国内还没有《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的判定仍是件极其困难的事。当时Kim凭着竭力维权,最终打赢了跟李阳的官司,该案也是2013年《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北京市第一例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在当时被很多媒体称为“中国里程碑式的反家暴案件”。
而离婚后的几年里,Kim仍然把很多精力投入到了推动反家暴立法的进程里:她以女儿的名字设立公司,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帮助中国妇女更好地保护自己。作为女权主义者,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在用自己的力量去捍卫自身权利,也唤醒更多女性。
可在现在的微博舆论场中,她显然已经不够“女权”了。不够“革命”的她不仅要被踢出队伍,还要被拉出来鞭笞。如果顺着“U can U up”的逻辑,其实又有多少人有资格站出来痛骂她?
▲图片来自微博@丽娜华的MomKim处理与李阳的离婚案时,当时网上充盈的声音更多的是“家丑不可外扬”“家庭暴力关起门来只是夫妻间的打打闹闹”。
如果将如今流行于网络的那句“家暴只有0次和N次”用于其时,或许极有价值——这能鼓励女性不要在不值得的婚姻里忍气吞声,而应及时止损、鼓起勇气去“断舍离”。
但现而今,网友拿这痛骂Kim时,这句话已然变了味道。这位女性在遇到困境中选择了向公众与法律求助,在此后的人生中为家暴受害者群体做出了贡献,但这绝不意味着,赋予了公众在她做出违背公众意志决定后伤害她的权力,更不意味着她所做的努力也要随之被抹去。
不得不说,时下的舆论场上,有个耐人寻味的图景是“谁更有反抗精神,谁就更值得鼓吹”。在此环境下,从数轴这端的“一个巴掌拍不响”到另一端的“我原谅我的丈夫”之间,有个不可跨越的鸿沟,很少有人愿意理解这种“原谅”背后所代表的声音。
但正如Kim所言,“原谅”是非常个人、非常艰难的决定,这对她而言是一种痊愈,也是一种自我救赎,原谅与反对家暴从不矛盾。任何暴力行为头上顶不顶着“家庭”二字,都涉嫌违法。但我们不能以此裹挟受害者,要求其终其一生都要怀揣着对施暴者反抗与仇恨过日子。
无论如何,比起自我本位下的指点评判,我们更需要尊重一个成年人深思熟虑后凭借自我意志做出的决定。我们能做的,是从法律层面及社会环境中给予女性更多的勇气,让她们可以有底气地离开,而不是抓住每个还没满足自己想象的受害者猛锤。
□刘淑君(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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