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辽宁师范大学 文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9)

摘要:新形势下,媒体发展呈现出由传统媒体到新媒体,再到融媒体的发展趋势。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是促进社会有效互动、激发社会变革力量、推动社会多维发展的重要路径。思维是行动的向导,推动媒体综合纵深发展,需要树立媒体思维、互联网思维、法治思维、系统思维和以人民为中心思维。

关键词:媒体融合;互联网;法治;系统;以人民为中心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9)10-0000-02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指出:“推进媒体融合发展,建设全媒体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课题”,点明了推进媒体融合纵深发展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推进媒体融合纵深发展是媒体转型升级的必然趋势,也是促进社会有效互动、激发社会变革力量、推动社会多维发展的重要路径。思维影响行为,思维意识和思维能力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行为结果,推进媒体融合纵深发展需要树立五种思维,才能达到应该达到的效果,才能实现应该实现的目标。

一、树立媒体思维

媒体思维是通过追逐热点、制造产品来吸引眼球,引导舆论,以此来获得收益最大化。热点事件是来自于多方面的,包括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道德的等等。在媒体融合纵深发展的大背景下,媒体宣传一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能盲目跟风报道,不能任意受到利益的驱使。新形势下从业人员要尽快转变观念,用新方法、新手段,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达到千家万户,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将媒体融合的新技术、新手段,运用于生产生活实践当中。

在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问题上,媒体不能擅自乱报。在热点社会舆论话题上,媒体更是不能制造话题,跟风放大,从中夺取眼球。而在特别容易传播,并且充斥着我们生活的明星类话题上,媒体从业人员必须要坚持自己的立场,坚持正确的价值观,避免毫无实际意义的报道。必须把握正确的舆论走向,在娱乐圈里树立起道德模范和精神楷模,发挥其巨大的社会影响,引导年轻民众的价值取向。

我们的媒体思维必须要脱胎换骨,避免舆论炒作和捕风捉影。媒体的融合反而就是要删繁就简,回归媒体其渠道和信息的本质功用,帮助民众过滤不必要的信息,获取更多的知识价值,引导民众透过现象看到本质,正确看待社会问题。

二、树立互联网思维

互联网思维对这个社会重新架构,重新认识,互联网不只是技术层面媒体领域的操作系统,它更是整个社会的操作系统,它创造了新的秩序。互联网思维就是要在这新的秩序之下,来决定自己的资源配置、信息渠道和生产模式。

在互联网产生之后,人们的需求不单单是过去对于产品量的增加,而且是需求层次的提升。基于生产力的提高和人们思想的自由解放,人们的需求逐渐多元化、个性化。生产力的释放带给人们的绝对不是线性的需求的增加,而是以前很少有过的,人主观上情感的需求,这也是传统媒体难以为继的原因。

树立互联网思维,首先,需要我们改造思想、改变思路,适应互联网所带来的新方法、新创意。其次,积极加强互联网产业布局,促进媒体融合全方位多角度纵深发展。再次,树立品牌意识,提升品牌传播能量。建立独立的信息渠道,扩大用户基础。最后,利用好互联网平台,提升信息流通速率,不断提高产业运营能力,追赶上互联网行业发展的脚步。

三、树立法治思维

在媒体融合的进程中新媒体快速发展,人们的发声渠道更加丰富,可以在各种的媒体平台上对各种社会现象表达出自己的评论和意见。在某些热点话题上参与者众多,各种观点激烈碰撞,乃至于激发社会舆论矛盾。人人都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使得社会舆论更加丰富,舆情也变得更加复杂。但无论观点怎么丰富,传播媒介怎样的特殊,舆论场都不应该成为法外之地,脱离法律的监管。这就需要媒体工作者和社会成员警醒法律意识,树立法律思维。

法治思维对于互联网来讲有利于凝聚社会共识。对于大多数的网民而言,在社会热点事件中都能够保证理性思考,妥善地发出自己的声音,积极贡献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但是也不乏愚昧无知的群众,围观心理作祟,受到舆论的裹挟和引导,盲目热情做出不理智的行为,发出错误言论,甚至缺乏法治意识,误以为法不责众,在大众舆论托庇下甚至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特别是在司法领域刑事审判个案,容易引发社会舆论关注,社会民众通过内心的道德标尺,对当事人进行道德审判,使得未审先判的社会舆论不断增加。一旦司法审判偏离道德标尺,又将会掀起又一轮的舆论漩涡。因此,在大众媒体的信息传播中不能忽略社会舆论而片面强调法律的正义,更不能为了迎合社会舆论而置法律法规而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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