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国科技巨头而言,反垄断调查似乎成了家常便饭,但这一次,监管可能要动真格了。点名道姓,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直指Facebook、亚马逊、苹果和谷歌,就连近些年一直尽力与其他科技巨头“保持距离”的微软也被划进了审查名单,过去十年间未曾公开的较小规模的收购案也要一并翻出来重新审理。拆分的声音再次响起,谁也不能断定,悬挂在科技巨头上面的达摩克里斯之剑何时会落下。
监管“翻旧账”又一轮反垄断风暴要降临了。当地时间11日,FTC表示,将对几家大型科技公司的并购案进行重新审查,审查的对象包括谷歌的母公司Alphabet、亚马逊、苹果、脸书以及微软。按照FTC的说法,这些公司要提交2010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未曾披露的收购交易的细节,包括交易的条款、范围、结构和目的,期间任何一桩价值超过9000万美元的科技公司并购案都需要提供并购草案信息,以供FTC及司法部审查。
这几乎是一轮全方位的审查。FTC命令这些公司披露“关于其公司收购战略、投票、董事会任命协议、从其他公司招聘关键人员的协议以及离职后不得竞争协议的信息和文件。”此外,这些命令还要求各公司分享有关“收购资产如何进行整合,以及收购数据是如何处理”方面的信息。
在FTC看来,大型科技公司此前逃过审查的大量收购可能会损害初创企业,后者可能因为被视为新兴竞争对手而遭到淘汰。声明提到,这些命令将有助于FTC加深对大型科技公司收购活动的理解,包括这些公司如何向联邦反垄断机构报告交易,以及大型科技公司是否正在对新兴竞争对手进行潜在的反竞争收购。
按照《哈特-斯科特-罗迪诺法案》规定,所有大型并购交易必须同时向美国司法部和FTC提交提案,最终由一家反垄断机构对并购交易进行审查。但由于一些收购低于《哈特-斯科特-罗迪诺法案》的要求门槛,因此无需向反垄断机构报告,如今FTC这一轮“旧账”瞄准的便是那些因为没有达到门槛而被忽略了的小型收购案。
“令人担忧的是,Facebook和谷歌等大公司进行了数百次收购,意在压制萌芽,而那些被收购了的小公司本有可能变成大型科技公司重要的竞争对手和创新者。”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教授、司法部前反垄断官员道格拉斯·梅拉梅德如此说道。Public Knowledge高级政策顾问夏洛特·斯莱曼也表示:“在这些类型的市场中,关注小型并购真的很重要,因为小公司确实是唯一能对大型科技公司施加竞争压力的力量。”
科技公司“惯用手段”不管是否扼杀了竞争,但大型科技公司大量小规模的并购却是摆在明面的事实。苹果CEO库克此前就曾表示,该公司平均每两到三周收购一家公司,但由于该公司“主要在寻找人才和知识产权”,因此可能就不会对交易进行公开宣布,而其他科技公司均有类似做法。
Facebook也在各种不同行业收购数十家其他规模较小的初创公司,而这些收购很可能暗中在垄断地位上帮了Facebook一把。7年前,Facebook收购了跟踪个人移动活动的服务Onavo,多年来始终在使用这些数据来跟踪竞争对手的产品,并识别新的进入者。直到后来,Facebook隐私丑闻爆发,去年初,Facebook才宣布关闭应用Onavo并停止收集用户数据。
相比起来,微软的中招显得有些意外。毕竟在过去这些年,比起苹果、Facebook、谷歌和亚马逊等反垄断调查上的常客,微软一直尽力避免自己被摆在与其他科技巨头一起接受批评和调查的位置上。但别忘了,在反垄断调查上,微软算是背负着巨大的“前科”,毕竟十几年前,欧盟与微软近十年的反垄断较量最终的结局就是微软的败北。而在过去一年中,微软至少进行了9次为获得有前途的技术或员工而进行的较小规模的收购交易。
对于小规模交易的情况及反垄断调查的影响,北京商报记者联系了几家大型科技企业,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所副研究员孙立鹏对北京商报记者分析称,特朗普上台之后主要是放松监管,尤其是在能源领域,包括简化程序放松审批;至于加强监管方面,一是加强金融监管,防止系统性风险,第二个就是加强对大型科技公司的审查,整体上来看是有松有紧,从而希望塑造一个更加公平、市场行为更加透明的市场环境,让中小企业有更多的竞争力和发展空间。但孙立鹏也提到,FTC对内反垄断的,对外则出于维护国家安全上加强外商投资审查,所以整体上看,FTC可能并不是刻意针对大型科技企业。
拆分的危险事实上,在维护市场环境方面,美国监管对大型科技公司早已亮明了态度,至今Facebook都身背FTC的反垄断调查,去年2月,FTC还成立了特别小组,就与科技相关的并购审查、调查、已完成科技交易的审查进行磋商。去年6月,FTC还与美国司法部兵分两路,分别对亚马逊和Facebook以及谷歌和苹果展开反垄断调查,调查这些巨头对高科技领域竞争造成的损害。
在那之后不久,FTC主席西蒙斯在接受采访时便公开表示,正在调查包括Facebook在内的大型科技公司是否在损害竞争的行为,如有必要,他将通过撤销过去的并购来拆分企业。按照西蒙斯的说法,分拆公司具有挑战性,但可能是遏制占主导地位的公司、恢复竞争的正确措施。
在这之前,人们普遍批评美国监管机构在允许科技巨头收购竞争对手方面表现得过于宽容,进而强化了他们的主导地位。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Facebook,它在2012年收购了照片分享网站Instagram,两年后又收购了即时通讯服务WhatsApp,当时,FTC当时批准了这两笔收购,而这两笔并购也是让Facebook树立起如今地位的关键所在。此前,包括Facebook联合创始人克里斯•休斯在内的批评人士已经呼吁反垄断执法机构撤销这些交易。
撤销交易批准,拆分科技巨头,在过去这段时间,随着这些大型科技公司的不断壮大,类似的呼吁比比皆是。而在美国对科技企业围追堵截的时候,这些科技巨头与欧盟之间的反垄断博弈也在继续。巧的是,眼下谷歌正寻求在欧洲第二高等法院推翻欧盟开出的三笔天价反垄断罚款的第一笔。路透社分析称,这将是一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可能决定欧盟执法者未来将如何对待滥用市场权力的美国科技巨头。
孙立鹏认为,在拆分的这件事上,完全有可能。大型科技公司垄断最主要的一点就在于有些新兴的小公司刚一萌芽就被收购,这样的做法并不利于创新。如今美国有创新,但创新转化成生产力方面还很弱,无法转换成生产力的原因就是缺乏竞争。孙立鹏补充称,大型科技公司确实存在着垄断的行为,一方面他们本身的研发能力很强,对美国经济乃至美国长期科技发展是有好处的,但另一方面他们也抑制了特别是小型科技公司的创新能力,这些小型公司的实力并不是很厚直接就被收购,而且这些技术被收购之后不是马上就用了,可能未来5-6年才会被启用,前提是这些技术不流向市场,那么他就是安全的,垄断地位乃至核心竞争力不会受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