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科技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金融界美股讯 据外媒报道,美国国税局(IRS)正准备与Facebook在美国税务法庭兵戎相见。若Facebook败诉,或将面临90亿美元罚款。

Facebook一直被指控通过将利润转移至国外子公司,来规避美国本土的高额税款。其中最显著的海外子公司成立于爱尔兰。因此,IRS指出,Facebook支付的税款远比公司应付税款少得多。IRS与Facebook之间就公司如何改变其国际运营的纠纷已长达9年,税务法庭的判决将有望使该纠纷告一段落。

Facebook并非唯一一家采取这种手段避税的美国企业。公司在美国与欧洲均面临诸多苛责。这一案件的最终裁决或将为如何应对其他具有相似情况的公司提供先例。

本案的最终结果依赖对公司资源如何在不同国家子公司之间的分配的判定。这些子公司会向美国总部公司缴纳使用费。案件时间点基于2010年,Facebook上市之前,以及Facebook如何将利润转移至公司在爱尔兰的子公司。若Facebook对子公司资产的估价低于实际数字,那么这些子公司需要向总部缴纳的使用费也会相应减少,而这部分许可费作为美国总部的收入,需要缴纳35%的税费。

Facebook称,由于刚刚起步,公司必须采用有效方式降低税务以保持公司运营稳定。而在2009年5月的一份Facebook讲稿中,其写道“考虑到Facebook在2010年及未来的显著税前收入,降低税务支出是保持利润的关键。”

Facebook还指出,估值之际,公司披露的上述资产价值为70亿美元,高于资产的实际价值。考虑到当时公司经营并不稳定,且爱尔兰子公司为非美国业务也付出不少,这一说法可以理解。Facebook还表示,“Facebook爱尔兰和Facebook的其他国外子公司——肩负着高风险,付出国际努力且最终成功地销售Facebook广告,”理当获得一大笔利润。

Facebook的发言人伯蒂·汤姆森(Bertie Thomson)表示非常乐意在法庭上陈述公司的观点,而IRS拒绝就此事发表评论。

不过,IRS坚持,Facebook全球业务中的独立部分,比如用户基数、基数和市场资产等,不应该被单独评估,而应作为整体进行评估,并且评估数值应大于简单的各部分相加。政府也驳斥了Facebook为爱尔兰子公司做的辩解,并且援引公司高管的话称Facebook在2010年之际已然表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来源: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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