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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媒体快讯 | 12月31日消息:针对“米家”商标侵权被判赔1200万一事,小米官方给出的最新回应称,“米家”商标所保证的绝大部分权益均与此诉讼无关,不影响小米对“米家”商标的使用。
此前,拥有“米家”注册商标的联安公司,起诉指控小米通讯、小米科技在多功能网关、无线开关、对讲机、智能摄像机云台版等共计十款商品上、销售网页中使用“米家”标识构成侵权,遂提起诉讼,主张总计7800万元的赔偿。
12月3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进行宣判。法院认定小米公司构成侵权,需承担1200万元损害赔偿责任,并承担杭州联安维权合理开支10.38万元,共计1210.38万元。
小米在最新回应中表示,杭州联安所拥有商标是“MIKA米家”,而小米拥有、使用的是“MIJIA”、“米家”及相关组合。
小米方面还表示,杭州联安的商品品类仅仅核定于第9类,指定报警器、电锁、电线、防盗报警器、扩音器喇叭、录像机、声音报警器、网络通讯设备、扬声器音箱等, 因此和米家绝大多数产品无关。
同时,小米对于判决中提及的30%利润也不认同,因为小米硬件综合税后净利润率低于1%。小米指出, 将及时提起上诉,尽快解决双方争议,维护小米自身正当权益。
对此,许多微博网友也纷纷表示,杭州联安的此次起诉是明显的商标碰瓷,小米作为全球500强企业,应重视法务、完善其法律团队,从而正当维权。
以下为小米针对此案件的有关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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