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科技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导语:我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01引

几天前,游戏区的置顶栏,突然多出一张红色图片,刺眼的颜色上明白写着:「关于不再上传《英雄联盟》游戏视频的公告。

一开始笔者并不太在意。

因,我认为不过是腾讯的一次布局——大概率是收回所有平台的播放权,然后统一到自己媒体下,如此大开大合的做法,在圈内并不少见。

腾讯旗下的微视APP

今日,跟业内人士闲聊时谈及,才发现整件事仅针对“西瓜视频”一家平台,不免心中有些想法,愿跟各位读者交流下。为方便大家阅读,本文将从两个方面入手:

① 情理角度② 法律角度

废话到此为止,让我们正式开始吧。

02情理角度

整件事的背景是,腾讯与字节跳动一直是对手关系,本次被限制上传的西瓜视频,由今日头条孵化,正是字节跳动旗下的产品之一。

猛一看,好像是企业间的竞争行为,合情合理。但其实,腾讯这次真是损人不利己。

为什么会这么说?

众所周知,如今LOL的热度下滑严重。毕竟游戏寿命已近11年(2009年10月27日上市),虽算不上垂垂老矣,可说一句不复壮年,绝不为过。

现在当务之急,应是利用一切资源提高《英雄联盟》之热度。

另一边,正如上文说,西瓜视频来自于字节跳动。而字节跳动旗下产品总日活超过7亿,全球月活超过15亿,其中抖音APP日活更是突破3.2亿。

诚然,LOL视频登陆字节跳动产品,为他们带来了效益。与此同时,西瓜视频等产品,也为LOL的推广做出了无法忽视的贡献。

本是互惠互利的行为,何苦两败俱伤。

03法律角度

法律这个角度,有一说一,本人不是行家,但西瓜官方也给出了解释,我们一起来看下:

我们不认可该法院的禁令裁定。


我们认为,相关游戏玩家对自己操作游戏形成的独创性游戏连续画面内容,理应享有著作权,或至少与腾讯共同享有著作权,用户有权在相关平台发布自己录制的游戏视频。


腾讯游戏《用户协议》中,未经腾讯许可,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录制、直播或向他人传播腾讯游戏内容的条款,涉嫌损害用户合法权益。我们将依法应诉,保护每一个创作者创作游戏视频的权利。

其中重点在于,玩家操作游戏所创造的画面,到底归属游戏公司和玩家自己,希望有业内人士讲解下。

不过,个人支持字节跳动上诉。有句话说的好:「灯不拨不亮,理不辩不明

相信法院最终会给出公平公正的判决,让我们拭目以待。

04结语

坦诚说,笔者一直不希望腾讯独大,垄断意味着什么,想必大家心里都清楚。从体量上来看,目前唯有字节跳动和网易,能与之较量。

不过,网易吗,Emm......。思来想去,只剩字节跳动了。

另外,如同刚刚所提到的,字节跳动旗下产品风生水起,尤其是抖音在视频界独领风骚。毫不客气的说,就是在碾压腾讯的微视。

客观来说,利用字节跳动方数亿的用户群体,为LOL做宣传,即令“新生事物”为你“老游戏”续命,对自己可说百害无一例。

为何上来就斩尽杀绝,真让人匪夷所思。

我是想不通的Tony老师,欢迎大家转发评论,如果喜欢我发布的内容,记得点个关注哦。

88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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