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赵丽 实习生 董锦蒙
记者:随着一批又一批P2P从业者离去,整个网贷行业的大幕落下。回顾2019年,仅有一家以P2P业务为主的网贷平台登陆美股,相比于2018年数家网贷平台在香港、纽约两地纷纷上市的盛况,资本市场早已热情大减。
2019年也是不少上市或拟上市网贷平台的滑铁卢之年。上市网贷公司无一例外经历过股价暴跌,兑付困难、实控人被调查等负面消息源源不断,上市光环彻底被打碎。
尹振涛:2016年10月,针对网贷行业的专项整治正式启动,国家的态度越来越清晰明确,就是以消化和化解存量风险、以引导清退转型为主导的整治工作。2017年、2018年逐步实施整治工作。
2019年,国家的一个大策略就是以清退为主,做适当的引导转型。各地针对网贷行业清退出台了一些政策,从2019年下半年至今,大概有10个省份出台了专门清退网贷平台的指导意见、管理办法或者引导网贷平台有序平稳退出的文件。
从现实结果和政策结果来看,2019年各地或者整体的网贷平台清退非常明显。从原来的几千家到2019年年底的不足1000家,现在可能只有几百家。
黄震:首先,我国金融监管的一个基本要求是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并且实行牌照管理。而P2P网贷行业一开始就没有纳入监管,也没有发牌照。
其次,P2P行业在发展过程中,有的平台在一开始就走偏了方向,有的在后来忘记初心,只有极少数网贷平台能够坚持让出借人和借款人点对点对接。因此,要让这个行业达到整体合规,难度很大。
最后,P2P行业在发展过程中,有一些不法分子盗用P2P名义,进行诈骗、传销、非法集资等,导致P2P行业出现污名化。
郭田勇:希望网贷平台成为一种信息交换中介,而不要成为信用中介。从全国各个地方来看,很多网贷平台都变成了一种信用中介。这就等于它们在非持牌的情况下,从事一种类银行的业务。清理就是为了解决一些网贷平台成为信用中介后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记者:2019年下半年,监管机构开始另辟蹊径:暂且搁置网贷备案细则,转而引导网贷平台转型成为小贷公司、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例如,2019年11月27日,互金整治办和网贷整治办共同发布了《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引导开展网贷中介转型小贷公司试点工作,但文件也规定申请转型试点的P2P平台必须承诺对存量业务承担兜底责任。
这种监管将在2020年延续吗?
尹振涛:2020年,专项整治工作还将继续。从中国人民银行刚刚发布的工作会议来看,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专项整治还没有结束,所以我认为2020年应该还会延续这样的政策。
至于会不会有新的政策出台或者是政策加码,从网贷行业来讲,政策及法律法规基本比较完善齐备了,所以可能还会延续2019年的整顿动作,各地还会出台一些清退的方案,整体的方向不会变。
当然,也希望在清退过程中,有一些好的平台在政策引导下,能获得一些转型渠道。
黄震:现在网贷行业的清退还没有完全结束。2020年,那些正在运营的平台怎样有序良性退出,面临很大的考验。特别要关注的是,平台清退后,如何保证投资人的利益。因为如果让投资人感觉到损失是因为清退造成的,那么可能会进行一些不正当的维权,从而产生一定的社会风险。因此,有关部门在清退一些网贷平台的同时,要保障投资人的利益不受损失。
另外,也要做好投资人的教育安抚工作,同时尽量保证投资人的资金有一定的退出机制。
记者:清退后的网贷平台还有没有继续存在的空间,或者有没有可能合法合规地发展?
尹振涛:互联网专项整治的核心目标,就是为金融科技、互联网金融行业营造一个好的发展氛围,而这个发展氛围不是完全针对P2P,现在我们也在支持网络小贷或消费金融等不同模式的发展。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最终会不会留下P2P这种模式,或者P2P模式会留多少家,可能都是一个问号。我认为,不可能所有P2P都留下,也不可能都没有。未来可能有一些P2P被引导做别的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相关行业,可能再接受新的监管。
郭田勇:对于网贷平台的未来趋势,它完全消失也不太可能,因为它作为一种信息交换中介的存在,有一定的存在意义。通过互联网手段,会形成一种头部效应。头部效应就是指以后不一定需要有这么多了,可能就是有两三个存在。从信息中介以及理论上来讲,未来并不需要那么多的网贷平台了。我认为,未来会有一些头部企业会保留下来,政府会进一步给其发金融牌照,促使它进一步转型规范,这是有可能的。
黄震:原来,大家认为P2P能够解决民间金融难的问题,所以建议把P2P网贷规范化,给其一条合法化的出路,比如予以备案或者给予一个试点的机会等。但实践后,很多省市开始宣布没有一家P2P平台达到监管要求,验收不合格,结果就是一个省一个市在要求清退。这个信号很强烈,可能就不会给P2P网贷行业在中国继续试点或者备案的机会了,这些平台继续发展下去的机会就很渺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