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科技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作者:旧叔,ID:jiushujiuwen

1.

在华为HR胡玲的一篇题为《研发兄弟们对不起,我尽力了——实名来自2012人力资源部》的帖子刷爆全网之后,华为“厉害”的人资体系开始和它近些年所取得的成绩一样有名。

近日,“华为离职员工被冤枉看守 251 天”的事件再次热度飙升。

从事件的性质上来说,这一次华为“冤狱”事件可谓是刷新了企业硬“钢”员工的底线,但有意思的是,可能是不久前胡玲给华为打上的预防针,也可能是2019年网民经历的糟心事实在太多,至少从声量上来看,此时此刻“华为员工李洪元在离职后被公司起诉敲诈勒索,羁押251天后因证据不足重获自由”的话题热度既没登上顶峰,却又逐步降权。

从结果上来看,胡玲事件在网络上终结于任正非的“战时时期不宜大风大浪、大起大落、波涛滚滚,改革要静水潜流”,坊间尽是据说“胡玲已递交离职申请”的小道消息;“华为离职员工被冤枉看守 251 天”事件在短暂登上知乎“热榜”、微博“热搜”之后,相关微博话题已“变黑”,知乎热榜已经不见相关话题的踪影。

但华为HR显然已经给大量吃瓜群众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

一个小细节在于,此时此刻的知乎热榜上,一个题为“你在哪个瞬间决定一辈子不用华为的任何产品”的话题成为网友们对华为HR厌恶的“背锅侠”,该话题已经有了2040万的热度,排行知乎热榜第二,点进去尽是些对华为的冷嘲热讽。

2.

回到对一件事对或错本身的判断上来看,我旗帜鲜明地站队“华为没错”。

旧叔曾经在一篇《“华米OV”的下半场:生于草莽,死于偏见》的文章里分析过华为品牌目前可能会遭遇的危机,那就是被“因为鲜明的爱国主义,所以支持华为”偏见所绑架的它终将面临舆论的反噬。

而早在那时,任正非就已经头脑清醒地认识到,“不能狭隘的认为爱华为就要用华为手机,我制止他们瞎喊口号,不要煽动民族情绪”。华为拒绝舆论绑架的出发点很简单,偏见裹挟华为有多深,对应的偏见就会让它跌得有多重。

而近期华为人资体系所遭受的问题,不过也是这些偏见的重演而已。从这个角度看,华为本身的应对和处理方式其实没有什么大问题。

在胡玲事件中,任正非亲自出面做“和事佬”,一方面要求保护员工,一方面呼吁“不要输出到外部社区去干扰社会”;在“冤狱”事件里,华为低调地不参与话题跟进,这从华为的角度来说都已经做到了尽可能的“克制”。

不然怎么办?一出问题就要任正非道歉?就让华为承认自己的管理体系出了大问题?别闹了,作为中国最成功、没有之一的科技公司,它只能看着这群又买单又骂人的“精分”消费者表示无语。

那么问题在哪?很明显的就是涉事相关HR或华为工作人员的职业和道德操守问题。我们不要老是想着随时随地吃一个“大瓜”,“无良”HR一曝出来就质疑整个公司、体制,这跟当年“公知”盛行时代一有问题就归结为体制问题的“偷懒”思路毫无区别。

任何公司和组织体系里都有一堆“屁事”,大多数情况下,这跟公司或组织文化本身没什么关系,只是因为人多了,“鸟”也就多了而已。

从受害者的角度,我也认为舆论的“无脑”狂欢是导致这些人职业生涯后半程“堪忧”的罪魁祸首。

胡蓉举报华为部分HR种种“不堪”时就应该关注华为有没有对这些人予以惩戒,离职员工无辜进“冤狱”就应该关注肇事方有没有最终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代价,“锅”全部让华为背了的话,只会让企业“屁股决定脑袋”地认为提出问题的人才是大问题,从而在日后对此类问题更加“低调”处理。

当然,如果几次事件中涉事的华为员工在经过调查之后没有得到相应的惩戒,华为没有对受害员工在事后给与相应的补偿,那我们当然可以旗帜鲜明地说华为这个公司“烂透了”,只是目前,还没到下这个结论的时候。

这一届网民毫无疑问是被自媒体和标题党给惯坏了,以致于“就事论事”成了现代资讯语境里的稀罕物。所幸的是,他们并没有什么记性,在同一群人的帮助下,华为还是那个“真香”的华为。

3.

但这一次“华为离职员工被冤枉看守 251 天”的事件仍然值得被持续关注与铭记。

关键点在于,在坐实了是“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主体”制造了这一起“冤狱”之后,即便我们愿意相信“大华为”的组织正确性,华为和这次事件的直接推动员工也需要尽快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网传的裁决书显示,“受害者”李洪元在2005年10月入职华为公司,在逆变器销售管理部担任工程师的职务,其于2018年1月31日从华为公司离职,因离职补偿金额与公司意见不一致,双方经商谈同意给李洪元补发331576.73元离职补偿。

2018年3月8日,华为公司通过部门秘书周某某的个人银行账户向李洪元转款304742.98元(税后金额),并且交易摘要为“离职经济补偿”。然而事后,华为公司HR何承东却以“敲诈勒索罪”起诉李洪元(最开始罪名是“涉嫌职务侵占”,报案人为“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这是华为作为企业主体在本次事件中的最大“槽点”)。

李洪元于2018年12月16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在2019年的1月22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逮捕,在关押了整整251天后,于2019年8月23日因上诉证据不足、犯罪事实不清被释放。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决定书》显示,李洪元获得了包括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约10万元的国家赔偿;同时向李洪元原工作单位及其父亲所在的工作单位发函,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但华为和涉事HR何承东是否存在“诬告”嫌疑目前还还无定论,这也是取决于华为到底要不要直接背这个“锅”的决定性因素。不过,不管是坊间大量揣测的故意“诬告”还是无意“错告”,这件事在刚开始是以“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身份报案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华为欠公众一个事件解释。

当然,此次事件还存在“之所以没能起诉成李洪元,是因为他留了一份跟HR何承东谈离职补偿时的录音”、“李洪元曾在2017年的时候内部举报过公司‘逆变器业务造假’,因此才招致打击报复”等传言,只是在这里,我们不对传言过度延展。

华为有错否?前面旧叔已经说了,我旗帜鲜明地站队“华为没错”,观点明确,拒绝过度解读。

因为我很怕华为起诉我。

互联网、科技、商业与传播领域的不明觉厉,都有穿透过去与未来的逻辑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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