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军事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原标题:陈致中带“台独”旗上玉山顶,台网友怒呛:果然是台毒

  [环球网报道]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之子陈致中日前到玉山山顶举“台独”旗,台北市议员李明贤18日在脸书发文称,陈致中在玉山主峰与“台独”旗的合照,台“内政部”应依规定处罚。当天下午16时,他通过网络向玉山公园管理处(以下简称“玉管处”)对此进行举报。有台湾网友怒呛陈致中:“果然是台毒”;陈水扁曾说(“台独”)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综合台湾“中时电子报”等媒体20日报道,李明贤19日在脸书表示,“玉山公园区域内禁止事项”规定除聚落范围外,园区内禁止足以引发社会争议或冲突的政治行为。陈致中带着“台独旗”上山,台“内政部”应依照规定处罚。

  李明贤讽刺说,陈致中带着“台独”旗上玉山,是公开挑战法律、公然挑战台“内政部长”徐国勇。当台“法务部”管不动陈水扁,台“法务部长”蔡清祥被陈水扁看扁,陈致中有样学样,也来挑战徐国勇。请“内政部”处罚吧!不然,徐国勇就会被陈致中看扁。

  对此,台“内政部营建署”发言人陈继鸣辩称,这件事主要是看有没有影响其他使用人,如果是把标帜插在地上,影响其他人使用,可能涉及违反规定,但玉管处开处罚前还是会进行劝导,若当事人不听才会处罚。

  他还称,如果市议员有意见,可以向玉管处进行举报,玉管处会依事实认定处理。据报道,当天下午16时,李明贤通过网络向玉管处举报陈致中。

  玉管处对此称,针对该事件,现将寄出陈述书,要求陈致中在20天回复,之后会再视其陈述内容,就行为、动机等作判定,如确定是政治活动,就会开罚,一切依法处理。

  玉管处还称,就“玉山公园区域内禁止事项”第17条,“除聚落范围外,园区内禁止足以引发社会争议或冲突之政治性行为或活动”,如查获并给予的陈述意见确认陈致中违法就会处罚,第一次可处1500元(新台币,下同),第二次可处罚3000元。

  对此,有岛内网友表示:民进党有胆就罚,不要只会放话骗选票,陈致中就是违法,不敢罚只会让民众更加唾弃民进党。↓

  对于陈致中的行为,有岛内网友讽刺,你以为玉山是妮可(陈致中被曝召妓的对象)管的?↓

  有网友痛批,有其父必有其子,唯恐天下不乱;想要祸害台湾人,果然是台毒↓

  还有网友呛道:陈水扁曾说(“台独”)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2005年3月,陈水扁曾公开称,“我做不到,我就是做不到。在我的任期之内,要把‘国号’改为‘台湾共和国’,我做不到”,李登辉在他12年任期内也没有做到,纵使今天再让李登辉做台湾地区领导人,“他也做不到”。台湾《中国时报》在当时的社论中对此表示,陈水扁的立场,与他在竞选连任时的姿态和语言,确实有些明显的变化,但不论支持者赞成与否,他说的是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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