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贿是不是贿?从李东阳收扇拒帕说开去
古时候,无数文官都梦想着死后能拿到文正这个谥号,可能拿到的寥寥无几。在古人看来,文正是谥之极美,无以复加,没有两把刷子的普通人还真就承受不起,只有像范仲淹、司马光、曾国藩这样的名臣大家才能受之无愧。
在中国历史上,拿过“文正”谥号的不过寥寥数十人,李东阳就是其中一个。
李东阳,明朝天顺甲申进士,官至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为内阁首辅,文坛领袖。
既然正德皇帝给了李东阳文正这个谥号,足以说明李东阳不论是才学还是品行都得到了当时明代人的一致认可。
可是我们在翻看明代焦竑所写的《玉堂丛语》时,却能看到一段关于李东阳收礼的记载:
张尚书邦奇,李公东阳门人也。一日侍坐,有兴化守者亦公门下士,以观事至京,缄两帕四扇,令从吏馈公。公曰:“扇以染翰,固可,但多帕奈何?”吏顿首于庭。乃启缄取扇,而归其帕云。
在这则记载中,李东阳面对送礼者,收下了四把扇子,却归还了两方巾帕。
在我们当代人眼中,扇子和巾帕虽然算不得什么贵重的东西,但李东阳总归是拿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他的行为不论在法律上构不构成受贿,至少在道德层面是上不得台面的。
对此,作者焦竑对李东阳的评价却是廉介,李东阳的清誉不仅没有因此事件受到影响,反而受到了时人的赞颂。
足以说明在明代人眼中,接受扇子不会对一个人的清誉产生影响,而收巾帕却会有贪财的嫌疑。
在明代人看来,扇子和巾帕的差别在哪呢?那就是扇子是供文人雅玩的物件,而巾帕是生活中所用的俗物。一个雅字,为收扇子的行为披上了“合理而且体面”的外衣,成为了明代文人士子普遍接受的行为准则,雅贿也就在这样的背景下流行开来。
明朝雅贿之风盛行,离不开惩治贪腐的严刑峻法
明朝对贪官污吏的处罚十分严苛,在《明律》之中,关于“官吏受财”的规定如下:
有禄人枉法赃者,一贯以下杖七十,一贯之上至五贯杖八十,一十贯杖九十,一十五贯杖一百,二十贯杖六十徒一年,二十五贯杖七十徒一年半,三十贯杖八十徒二年,三十五贯杖九十徒二年半,四十贯杖一百徒三年,四十五贯杖一百流二千里,五十贯杖一百流二千五百里,五十五贯杖一百流三千里,八十贯绞。
只要受贿超过80贯钱就要判处绞刑,这让官员在伸手贪墨之时不得不好好掂量掂量,是银子重要,还是自己的脑袋重要。
虽然随着时间推移,法令逐渐废弛,执行力度有所松懈。但《明律》毕竟明明白白放在那里,官员们即使收受礼物,也不敢太过明目张胆。为了提高送礼行贿的安全性,就必须寻找一种更为隐蔽可靠的方式。
恰好,雅玩之风为行贿提供了遮羞布明代官员之间互相寄信,往往会在最后附上一则书册字画的馈赠信息,比如吕坤在《寄太史焦漪园》信函中写道:“附有叶字四幅,竹扇二柄,用将雅念。”
这是明代文人对“雅”追求的一个缩影,在明朝中后期,经济复苏,奢华享乐之风渐起,对雅的追求慢慢从少部分人的个人行为演变成了通行于各阶层文人之间的普遍现象。
当时“雅玩”、“雅游”、“雅集”现象十分普遍,“囊空只为贪收画”,正是对明代文人“好雅”行为的真实写照。
在此背景下,行贿者开始在行贿的手段上动起了心思,雅贿现象应运而生。
顾名思义,雅贿重在一个“雅”字,所涉及的自然不能是金银财宝等俗物,而是以充满文雅气息的艺术品为主。
和俗贿相比,雅贿具有哪些优势呢?首先,用文雅之物行贿,更能够迎合受贿者的私欲明朝官员虽然俸禄不高,但是灰色收入十分可观,地方官剥削百姓,京官则剥削地方官,从来不缺乏生财之道。
比如万历朝的张居正,生活就及其奢靡:“张居正奉旨归葬……始所过州邑邮,牙盘上食,水陆过百品,居正犹以为无下箸处。而普无锡人,独能为吴馔,居正甘之,曰:“吾至此仅得一饱耳。”此语闻,于是吴中之善为庖者,召募殆尽,皆得善价以归。”
既然有权者不差钱,单纯用金钱进行贿赂就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了。反倒是这些达官贵人们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之后,开始追求起精神世界的享受,也就是上文提到过的,开始附庸风雅。
如此一来,在讨好他们的时候,一箱金银未必抵得过一卷名贵的书画或者一首阿谀奉承的诗文,因为雅贿更能抓住受贿者的情感,同时照顾到受贿者的尊严和心理负担。
其次,雅贿更加隐蔽安全雅贿的媒介是艺术品,而艺术品的价值就有很多的不确定性。况且一卷名人墨宝和一卷小儿涂鸦从仅从外观上看是难以进行区分的,只有将卷幅展开才能评出高下。所以行雅贿者即使被人撞见,外人也难以评估其所送礼品的价值,反而会给双方送上好雅的美评。
即使因为贪腐被查,艺术品等雅物也往往被认定为人际交往中的正常人情往来,不计入“受财”的范围。
雅贿之弊为投机钻营者提供了法律漏洞这是因为在以贪腐定罪量刑时,需要“以赃计罪”,根据贪赃的数额来裁定对应的刑罚。可是雅贿的媒介往往是一诗一扇一纸,这些艺术品的价值很难给出一个具体物化的衡量,在明代人眼中,这些难以估价的文雅物件属于一种超脱出“财物”范畴的特殊存在。
既然不属于财物,也就不能按照行贿受贿来定罪了。
让清廉者有了弱点李东阳是明代身居高位却例行节俭的清廉模范,根据《玉堂丛语》记载,“李西涯冬月不炉,披册操觚,不胜其栗,辄就日暴之,日移亦移。”生活如此简朴,可在面对别人赠送的扇子时,却毫不客气地收下了。
文人长期读书,终日和笔墨纸砚为伴,对文雅之物有着天然的亲切感。雅贿者投其所好,抓住了他们这种“好雅”的心理,以雅物包装成糖衣炮弹发起攻势,一些原本清廉的官员或许能够抵御金钱和美色的诱惑,却在雅物面前暴露出了弱点。
影响艺术创作,使“雅”变了味雅贿之风看似催生了艺术品市场的极大繁荣,使得越来越多的人群加入到艺术品的“生产”行列,可从艺术成就角度上来看,却起到了抑制和扼杀的作用。
就以明代书法盛行的“中书体”为例,根据《寓圃杂记》记载,它虽然艺术成就平平,却因为得到了皇帝朱棣的赞扬,一跃成为了风靡天下的字体:
夏昶年少登科,丰姿甚美。一日,与中书二十余人在文渊阁写书,太宗见其字而爱之,谓诸人曰:“今后俱效此小中书写。”因以其名昶字之日傍移置于永字之上,今人遂多从此体。
这种创作角度的迎合,让作品失去了个性和风骨,上流社会喜欢什么,他们就创作什么,雅也就从“清雅”变成了“庸雅”。
结语以“雅”作为幌子,能够把行贿这种原本见不得人的行为给包装得“清新脱俗”起来。但万变不离其宗,不管是“俗贿”还是“雅贿”,终归是为了实现一种难以通过正常渠道达成的意图。说到底,雅贿终究还是贿。
李东阳收扇拒帕,虽然在明代传为美谈,但在笔者看来,李东阳最好的选择还是一概不收,如此才能真正当得起“文正”二字。